台灣網9月25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中一對在公家機關上班的情侶,日前深夜吵著要分手,鄰居不堪其擾報警,警方到場後,男方指兩人同居3年,屋內傢具、電器都是他買的,大約花了30萬元(新台幣,下同),要女友支付他一半費用15萬元,女方不甘示弱,反嗆兩人交往期間共發生200次性關係,以每次3000元計算,男友應支付60萬元,扣掉15萬元,男友還要給她45萬元。兩人對話讓警員當場傻眼,只好勸兩人好好想想。(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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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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