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23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高等法院庭長陳貽男在妻子過世後,想要尋找配偶,他竟然利用辦案許可權,違規查詢所接觸女性的身家背景,2年間共查80余人。
陳貽男聲稱是一時失慮,才擅用法官查詢系統。臺灣高等法院自律委員會認為此風不可長,昨天,經決議將陳貽男移送臺當局司法主管部門懲處,建議實行記過處分。依照臺灣現行的“電腦處理個人數據保護規定”,陳貽男的行為,尚無法可罰。
工作人員注意到,陳貽男曾在1個月中查詢9件數據,比其他法官多的多,再調出2年內資訊,發現陳貽男違規查詢數據多達80余筆。
陳貽男在接受內部調查時,坦承違規。他説:“妻子過世後,有人幫我介紹女友,我瀏覽這些人的數據,是想確認對方有無不良記錄。”
現年60歲的陳貽男,擔任臺灣高等法院庭長2年多,曾經審理胡瓜詐賭案,也當過醫療專庭的審判長。(台灣網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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