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因偽證案遭判3個月徒刑定讞。臺北地檢署29日表示,已于26日下班前收到臺“最高法院”卷宗後進行分案,29日將發函給高雄地檢署囑託代執行。
臺北地檢署發言人王文德表示,陳致中涉偽證案當初為北檢提起公訴,案件經“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定讞,臺北檢方于26日下班前收到相關卷宗,發交執行科進行分案。
臺北檢方指出,執行檢察官依陳致中戶籍地,將囑託高雄地檢署代執行,29日上午開始跑文書作業流程,進行囑託發函;同案被告陳水扁女婿趙建銘,也遭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定讞,臺北檢方同樣依趙建銘戶籍地,29日發函囑託臺南地檢署代執行。
不過,由於高雄與臺南因放颱風假,目前臺北檢方尚未聯絡上,但確認在29日下班前會完成囑託發函程式。
臺北檢方表示,根據“刑法”規定,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者,可用易服勞動方式替代入監服刑。陳致中、趙建銘的刑度均符合易服社會勞動條件,2每人平均可向檢方聲請,但是否可用社會勞動折抵,將由代執行的高雄、臺南地檢署執行檢察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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