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30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黃姓女子意外發現自己的父親並非生父,她覺得沒有得到父母應有的寵愛,於是以欺詐罪名將母親告上法庭並求償40萬元(新台幣,下同)。日前,板橋地院認為母親並無侵權行為,駁回黃女上訴。
據報道,黃女四年前意外發現,自己喊了三十餘年的“爸爸”並非生父;她認為母親使用“詐欺手法”害她錯認爸爸,並以此為由向法院提出侵權告訴,求償四十萬元“精神賠償”。
板橋地院認為,黃女即使錯認生父三十餘年,也無法舉證母親有任何侵權行為,駁回黃女的上訴。(台灣網 劉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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