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的雙腳遭鐵釘刮傷,留下疤痕。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台灣網6月28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新北市石門鄉五路財神廟的前廟祝周某(32歲),兩年前因不滿女友屢提分手,竟將女友及其12歲的女兒分別囚禁在兩個木箱內,並藏在廟內供桌下長達74天,期間還多次性侵女友及猥褻她的女兒。臺灣“高等法院”28日依強制性交、私行拘禁、強制猥褻等罪,合併判周某14年半徒刑。
報道稱,周某為防止被害人拍打求救,箱內釘滿鐵釘,並用手銬銬住被害人手腳,利用監視器監看兩人舉動,還放喇叭阻隔外界音量,再脫光被害人衣褲只幫她包紙尿褲。只有吃飯、洗澡時,才用電鑽打開木箱門讓2人出來;囚禁期間,還不時用防身噴霧劑朝兩人噴、持棍棒毆打,有時持電擊棒恫嚇,或以不給食物作為懲罰。
拘禁期間,周嫌還輪流將被害人帶出木箱,性侵3次,猥褻女童10次。臺灣“高等法院”依強制性交、私行拘禁、強制猥褻等罪,合併判周某14年半徒刑。(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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