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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警官性侵按摩女郎 辯稱"兩情相悅"遭判4.5年(圖)

2021年01月22日 17:32:51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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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花蓮縣一葉姓派出所副所長涉嫌性侵按摩女郎,遭判4.5年。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台灣網5月2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花蓮縣一葉姓派出所副所長涉嫌性侵按摩女郎,事後並不斷騷擾糾纏,女方最終報警,葉男遭法院判刑4年6個月。

  據報道,2009年2月28日案發時,葉作舟擔任花蓮縣吉安警分局水源派出所副所長,當晚邀當時的分局長李爐州、民宿吳姓女老闆及開設女子按摩店的陳女一同出遊,李有事先離開,3人就相約到吳女開設的民宿休息,葉要求陳女按摩解壓。不料按摩20分鐘後,葉竟起色心將她性侵得逞。

  因陳女顧慮葉警察身分不敢聲張,食髓知味的葉男,事後卻不斷電話騷擾陳女長達2個月;陳女瀕臨崩潰,才質問吳女“幹嘛跟這個爛人交朋友”,並訴説遭性侵過程,吳女憤而向縣警局長投訴,案子才曝光。

  性侵案曝光後,葉作舟還被查出案外案,葉在擔任鳳林警分局富田派出所長時,曾以聚餐及派出所外除草費用為名,詐取屬下財物共2千9百元新台幣,案子去年底已遭檢方依侵佔、詐欺罪嫌起訴。花蓮縣警察局當時已將他記4大過2小過免職。

  葉作舟庭訊時坦承跟陳女上床,但辯稱陳女同意,無暴力脅迫。但法官清查葉、陳2人事發後,2009年4月17日至9月17日間僅有11筆通訊記錄,且多為葉某發話,甚至有多次發話均沒接聽、沒有秒數的紀錄,法官採信女方説詞,認定雙方並非情投意合,判處葉副所長4年6個月刑期。(台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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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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