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20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教育部長”吳清基宣佈霸淩將法辦以來,出現首宗校園霸淩案遭移送案例。新北市一名初中二年級學生,上週五在校內男廁無端遭11名男生、兩名女生圍毆,除了被命令得立正、唱歌,還要脫褲、跳街舞,甚至得做出高難度的地板動作。該生遭淩虐40分鐘才獲救報案,施暴男女隔天到案毫無悔意,竟供稱:“只是好玩”。警方19日將13名施暴學生全部移送。
據報道,警方調查發現,施暴的13名男女就讀該校初二、初三,上週五下午3時許、第7節課下課時段,在三樓男廁霸淩初二男學生長達40多分鐘,造成被害人下顎骨骨折、牙齒斷裂、口腔黏膜破裂,全身傷痕纍纍,嚇到不敢上課。全案依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函送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被害人供稱,當時他原本在二樓教室,臨時被同學告知,有人在三樓男廁等他,他獨自上樓,孰料剛進男廁即被13名同學團團圍住,先遭怒罵,接著被圍毆,雖然他求饒,施暴者仍未停手,還逼他立正唱歌,再喝令他脫掉外褲跳街舞,並要他做高難度動作。
警方指出,被害人遭霸淩約40分鐘,才被行經男廁的老師搭救,將他送醫並報案。上週六施暴的13名男女到案後,均表示與被害人無冤無仇,純粹為好玩才霸淩,警方聽了感嘆:“現在的孩子,不知道在想什麼。”該校校長表示,被害人平時表現良好,13名施暴學生與被害人不同班,霸淩者中不乏有高度需要關懷的學生,日後將進行輔導。
臺當局“教育部次長”吳財順19日表示,這起校園霸淩一次送警13人,是去年12月“教育部”推動防校園霸淩連串措施以來,最大規模的霸淩送警事件,也是首宗校園霸淩案遭移送案例。未來也將繼續堅持違法就送警的原則,讓觸法學生知道做錯事就要負責任。(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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