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15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10月才發表新書《一點八六坪的辦公室》(1坪約等於3.3平方米),如今龍潭案、賣官案定讞,若臺當局“法務部”正常辦理,陳水扁未來在監獄可能只有不到0.5坪的“辦公室”,陳水扁妻子吳淑珍也可以出本新書:《不到0.7坪的官邸》。
依慣例,目前被關在臺北土城看守所的陳水扁最有可能去桃園龜山的臺北監獄。吳淑珍若身體許可,依規定應至高雄女子監獄服刑。
根據臺灣“立法院預算中心”新出爐的報告,雖然每名受刑人依規定應有0.7坪收容空間,但臺北監獄超收1339人、超收率達49.5%,每名受刑人實際收容空間不及0.5坪,連放單人床都不夠;高雄女子監獄情況較好,僅超收20人,每名受刑人還有近0.7坪空間。
臺灣監所空間不足情況已持續多年。據臺當局“法務部”統計,從陳水扁執政時期的2005年到今年7月,除了2007年通過減刑條例、犯人大減外,其餘各年臺灣監所超收率均逾15%;換言之,陳水扁未來的“辦公室”不到0.5坪,自己得負若干責任。
陳水扁兩年前收押在臺北看守所1.86坪的獨居房時,有人批評所方給他特權:臺北看守所今年7月已超收818人、超收率達38.3%,陳水扁卻獨享1.86坪的空間兩年,待遇實比一般被告好上數倍。
不少受刑人夜半起床上廁所會踩到熟睡室友,臺灣監獄中流傳一首打油詩:“一間牢房兩坪半,硬是塞了九條漢;夜晚誰想翻一翻,保證會被踢卵蛋。”
曾因滋擾案入獄的國民黨籍“立委”邱毅表示,如果獄方比照一般受刑人,陳水扁可能得與10多人雜居4坪多空間,也可能與2、3人同居1至2坪的空間;獨居房除非情況非常特殊,否則應不可能申請的到,“我當時就被駁回呀!”
邱毅表示,陳水扁畢竟剛受定讞判決、情緒不穩,確有必要有人相伴,只要找到一個二級受刑人(可看電視)與陳水扁同室,他就可以看室友的電視,這大概是各方都能接受的待遇了。
陳水扁還可以以無法自理生活親人(吳淑珍)在高雄為由,申請移監高雄監獄,獲得較多空間。但若吳淑珍被關到臺中女子監獄附設的培德醫院,陳水扁就無法移監了。(台灣網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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