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一名陳姓牙醫遭前女友指控以按摩棒性侵成傷,臺北地檢署認為女子案發後傳短信要求陳姓牙醫留宿醫院,不像被性侵,處分不起訴;但檢方後來據女子私處傷勢,認定陳姓牙醫是趁女子服安眠藥陷入昏沉之際性交得逞,4日依乘機性交罪起訴陳。但陳姓牙醫強辯兩人是男女朋友,稱兩情相悅情況下發生性關係。
該女子2009年11月8日清晨留宿陳姓牙醫家,服助眠藥物7顆及數顆抗憂鬱藥物後入睡,清晨5時許,陳姓牙醫仍利用她藥性發作陷入昏沉之際,將大小按摩棒置於女子下體,小按摩棒前端卡在膀胱內,造成感染,住院手術取出。女子堅稱對方是違反其意願。而陳姓牙醫強調兩人是男女朋友,“兩情相悅”發生性關係。
臺北地檢署調查發現,女子案發隔天住院時,傳短信給陳姓牙醫“快來陪我、幫我買牙刷、你要不要住這......。”與一般遭性侵不想與被告見面狀況不同,認定陳姓牙醫並未強制性交,但疏于注意將異物放入女子尿道受傷,依過失傷害罪起訴他。
但女子不服強制性交部分未起訴,聲請再議,臺北地檢署續查後認為,女子服藥後陷入昏沉,因下體劇痛驚醒後,發現陳姓牙醫埋首其雙足間,且她雙腿有鮮血,立刻喊痛並制止,事後就醫也發現陰道壁有嚴重撕裂傷及出血,傷勢不輕,很難相信當時她是同意的,認定陳姓牙醫雖不構成強制性交罪,但卻構成乘機性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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