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基隆市男子遊屹辰、蘇志效和鄭文輝被控為搶劫財物勒斃1名基隆市信義初中女老師,並將被害人以木乃伊方式捆綁。臺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審宣判,遊、蘇判死刑,鄭改判無期徒刑。
基隆市信義初中黃姓女老師2008年12月間因未到校上課,校方到黃女位於基隆的“大香港”社區租屋尋找,發現黃女陳屍屋內,雙手、雙腳及臉部均遭人以膠帶纏繞,死狀悽慘。檢警查出,兇手為黃女昔日鄰居遊屹辰等人。
法院判決指出,遊屹辰與友人蘇志效、鄭文輝因缺錢花用,因而提議到曾是鄰居的黃女住處搶劫財物。3人在2008年12月8日深夜到被害人住處按門鈴,等被害人開門後,強行進入屋內,併為避免被害人求救,捂住被害人口部,以膠帶綑綁被害人全身,搜刮屋內財物後,再逼問被害人提款卡密碼。
雖被害人乖乖就範,但遊屹辰擔心遭黃女認出,萌生殺人滅口念頭,與蘇、鄭分工拿毛巾捂住被害人口鼻,以手機電源線強勒被害人頸部,並在手機電源線斷裂後,改以列印機電線勒斃被害人,再領出被害人銀行存款花用。
法院一、二審時,認為3人惡性重大、視人命如草芥,判處3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案件遭臺灣“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合議庭仍判遊屹辰、蘇志效死刑,但審酌鄭文輝臨時加入犯案,且一度勸阻遊屹辰“錢拿一拿就好了,不要殺害人家”,事後分贓較少,認為他惡性較低,若也判死將有違公平原則,因而改判他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台灣網 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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