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1日報道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臺灣安全部門近日新訂“情報安全工作獎勵辦法”,規定若情報人員達成重要任務,最高可以獲得高達1000萬元(新台幣,下同)的獎勵。臺灣安全部門表示,此乃無奈之舉。
據報道,規定指出,鋻於情報工作的危險性,特聲明:若達成重要情報任務,情報團隊最高可獲得1000萬元獎金,個人最高也可以拿到500萬元獎金。如果事績非常重大,甚至可以直接呈報臺灣地區領導人核定,發出比1000萬元更高額的獎金。
據報道,臺灣安全部門私下透露,兩岸融冰是大勢所趨,對臺灣整體情報來源産生不利影響;臺灣情報人員見此趨勢也士氣低落,不想再冒生命危險做據他們説“無意義”的工作。無奈之下,臺當局安全部門只好用重賞徵勇夫,大幅提高金額,以資獎勵。
據報道,有國民黨籍民代對此質疑稱,“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這種觀念早已不再正確,情報人員的士氣低落應該多從臺灣安全部門自身的相關政策找原因。(台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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