裏幹事鄭旭原岳母家連遭小偷光顧,他在前、後門張貼“求情海報”,請小偷手下留情,果然6年來未再遭竊。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小偷先生,這邊已經被偷3次,屋內無任何值錢的東西,請你麥擱(不要)來呀!”臺灣嘉義縣朴子市裏幹事鄭旭原岳母家連連遭竊被偷怕了,在前後門貼上“求情”海報,拜託小偷手下留情,果然再也沒有小偷“光顧”。
鄭旭原推測,行竊的小偷應是同一人,可能比較有良心,而且知道這家真的已沒什麼好偷了,因此看到海報後已經6年了不再“光顧”。
鄭旭原的岳母陳蔡瓊花住在嘉義縣東石鄉蔦松村,1998年家裏遭小偷,被偷走價值數萬元的金飾;由於老家只剩岳母一人,鄭旭原來年將她接到朴子市與他同住,蔦松村的老家從此空著。
但無人住的老家再度遭竊,小偷撬開廚房後門,將冰箱裏的罐頭全搬走,還在2、3樓翻箱倒櫃;隔了1年,小偷又破壞後門鐵鎖潛入屋內,偷走酒櫃內的洋酒。對小偷連連光顧,陳蔡瓊花非常頭痛,要女婿想想辦法。
鄭旭原推測,小偷三次行竊都是破壞後門再潛入家裏,沒有將屋內較貴重的電視、冷氣機、冰箱搬走,分析小偷應是同1人,且“比較有良心”,決定“動之以情”,拜託對方手下留情。
鄭旭原在岳母家的前門及後門貼上“小偷先生:這邊已經被偷3次,屋內無任何值錢東西,請你麥擱(不要)來呀,可憐屋主留。”不知小偷是不是真的被“感動”,這以後真的未再到府。
文化里長楊石旭説,此事傳開後,不少老家已沒人住的里民,也想比照辦理,在門上張貼“求情”海報,避免遭竊;不過他建議里民還是多費功夫防竊比較可靠,求情海報未必百分之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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