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2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今天(25日),臺灣兒童福利聯盟公佈了臺灣兒童節目食物廣告調查報告。該調查發現,島內每個兒童1年平均看3萬個以上電視廣告,其中近萬個為食物廣告,約佔30%左右。
為了解臺灣兒童接觸食物廣告的頻率與內容,臺灣兒童福利聯盟於今年8月9日到8月16日,在兒童最常收視的熱門卡通節目時段(週一至週五下午5時到7時、假日中午12時到下午1時),進行食物廣告調查。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研發組研究員何佑寧受訪時表示,在週一到週五,所有廣告次數為32.4次,食物廣告平均每小時出現8.8次,食物廣告佔所有廣告的比例為27.2%。假日(週六、週日)所有廣告次數每小時29.1次,平均每小時出現9.9次,食物廣告佔所有廣告的比例為34%。
電視食物廣告會不會對孩童造成影響。根據兒童福利聯盟於今年9月27日到10月8日針對臺北、高雄、臺南、臺中等縣市的小學四到六年級學童問卷調查發現,有74.1%的孩子錶示,他們在看電視時經常會看到零食、飲料、快餐店廣告,27.9%孩子錶示,會因為看到零食廣告想去買來吃。(台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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