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一梁姓婦人懷疑邱姓丈夫外遇,在臥室衣櫃中偷放錄音筆蒐證,果然錄到男女呻吟聲,控告兩人“妨害家庭罪”,但邱某辯稱是在看色情片,反控妻子“妨害秘密罪”。檢方認為梁婦是為蒐集丈夫偷情事證而錄音,並非無故,處分不起訴;至於“妨害家庭罪”部分,檢方仍在調查中。
去年10月間,懷疑老公帶情婦回家亂搞的梁婦,將錄音筆放在臥室內的衣櫃,接著假裝外出,果然錄到男女呻吟聲,憤而控告丈夫和李姓女子。邱男則否認和李女發生性關係,辯稱太太錄到的是色情片中男女主角的聲音,並非他和李女的聲音,並反控妻子“妨害秘密罪”。
由於“妨害秘密罪”的構成要件是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言論或談話等;檢察官認為梁婦是為了蒐集控告丈夫偷情證據,保全訴訟的權利而錄音,並非“無故”,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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