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歲醋夫殺80歲情敵。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雲林縣臺西鄉一名七十六歲老翁懷疑妻子和八十歲表姐夫有染,昨日在廟前遇見老婆的情夫,竟回家拿水果刀將其刺死,隨後再跑回家將妻子割喉殺成重傷,事後老翁騎了三十幾公里的摩托車到地檢署投案。檢察官問他殺人動機?他竟答稱:“四十幾年的姦夫淫婦,不該殺嗎?”
警方調查,這起一死一重傷的兇殺案發生在昨天下午五時,林欽益(七十六歲)見素來不睦的林柄暫(八十歲)騎腳踏車到廟旁雜貨店買東西,隨即跑回四十米外的住家,拿起藏在摩托車內的水果刀,衝回雜貨店朝對方猛刺,被害人雖奮力阻擋,但全身仍被砍殺多處、倒在大街上,最後因失血過多死亡,當時在廟前聊天的老人們,見此情形都嚇呆了。
林嫌行兇後隨即跑回家對著妻子丁險(七十四歲)説:“你今天也得死!”接著抓住她朝脖子等處猛刺多刀,甚至還扭轉刀柄,致傷口呈倒T字形,丁婦衝出門呼救時,因體力不支倒地,被人送醫急救,仍未脫險。
一個多小時後,林嫌獨自騎摩托車到地檢署,並向法警説:“我殺人了,我要自首。”林應訊時用閩南話不斷重復説:“他們讓我‘做烏龜(指戴綠帽)’。”但檢方詢問是否有證據?林嫌又説不出所以然。鄰居搖頭説:“年紀都那麼大,怎還想不開?”嫌犯與兩名被害人都已子孫滿堂,年紀加起來兩百三十歲,沒想到竟還為這種事鬧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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