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汐止警分局一名實習女警,被人目擊執勤時打瞌睡,分局考量警專學生尚未適應勤務時間才打瞌睡,只給予口頭告誡。
新莊警分局涉案的人事助理員,政大法律系畢業後考上警察特考,原支援警政署維新小組,後調派臺北縣新莊警分局服務,為考司法官常到中港派出所樓上的新莊市立圖書館閱覽室看書。 他涉嫌在本月9日藉口伸懶腰,觸碰一名女中學生臀部,女生隔天向管理員調閱錄影畫面後報警;管理員18日發現他又到館內,向樓下的中港派出所員警報案,但他被帶至派出後藉口上廁所“尿遁”。新莊警分局表示,該名警員因看書太累,伸懶腰動作太大不慎觸碰對方臀部,女學生也未提告,分局仍將他記過兩次以資懲戒。
汐止林姓警員則被一名認識4年多女子指控,涉嫌在msn追問她是不是處女,還寫了“我要吃你呀”等字句,讓她覺得很不舒服,汐止分局昨天將他調離現職,並由督察組調查,可能被處記過以上處分。
但相較新莊警分局儲姓員警對女學生摸臀騷擾,迄今仍留原職,有員警質疑警局長官擔心該名員警考上司法官會報復,遲未將他調離現職,讓人難以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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