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中市獲得臺灣當局的統籌分配稅款,在“五都”中最少,臺中市長胡志強今天要求市府各局處好好檢討,他説,各業務局處都應該“像討債一樣”,持續向當局爭取補足。
臺灣地區的縣市合併進入第2年,合併後第1年中,來自臺灣當局的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及項目補助款,臺中市僅獲得370億元(新台幣,下同)左右,不但比臺北市少了近1將70億元,在“五都”之中更是獲得補助最少的。同樣由縣市合併的臺南市與高雄市,都分別獲得約391億元及498億元補助款。
市府指出,當局對“五都”的計劃型補助,臺中縣市合併前還有86億元左右,合併後反而減少為76億元左右,2011年度結束後,臺中市獲得的計劃型補助經費位居“五都”之末,新北市與高雄市甚至比臺中市多出約100億元補助,差距相當驚人。
胡志強表示,市府申請當局計劃型補助的案件實在太少,他要求各局處都好好檢討,並請研考會邀集各區公所,與市府共同努力全面檢視地方的需求,向當局申請各項項目補助。
胡志強更説,如果當局已公文核定的補助案,後來又刪減整體經費額度,各業務局處都應該“像討債一樣”,持續向當局爭取補足。
對於臺中市升格“直轄”市後,僅拿到16%的統籌分配款,胡志強不平表示,將與副市長徐中雄共同向當局持續爭取,檢討“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公共債務法”,讓臺中市獲得更合理的財政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