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副參選人林瑞雄到美國在臺協會宣示放棄美國國籍就能夠生效嗎?
一位才剛完成這項程式的人士昨天指出,依照她自己的經驗,從首度面談、到正式宣示放棄取得美國政府文件,歷時超過半年,她很好奇為什麼林瑞雄可以這麼神速。
她説,過去都持美國國籍,但因為今年想申請新加坡國籍,新國政府告知採單一國籍,希望她放棄美國國籍,於是今年一月,她親自走訪美國駐新加坡大使館詢問程式,大使館人員問了她的電子郵件信箱後,寄給她許多表格,這些表格非常複雜,花很多時間才填好。
接下來美國大使館與她敲定在今年四月第一次面談,大使館人員針對她填的表格一一詢問,詢問內容包括在美國是否有房産,是否有親人居住在美國,並且告知一旦放棄國籍就無法再取得,美國政府也將永遠無法保護等官方宣示。
她表示,一個月之後,再到美國駐新加坡大使館第二次面談,這次她在美大使館正式宣誓放棄美國公民權,並表示自己的意志堅強不再改變,面談之後大使館發了一封信給新加坡移民局,表示暫時同意此事,但強調政美國政府的正式文件會在三至六個月內發給。
十一月她才接到通知,美國大使館已接到國務院所發給放棄美國國籍的正式文件,請她到大使館拿,這時才算完成全部程式,並繳交450元美金。
她好奇地説,以自己放棄美國國籍的經驗,整個程式非常複雜,除非美國國籍在臺灣放棄的程式與在新加坡放棄有所不同,否則林瑞雄放棄美國國籍的速度“真的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