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馬英九堅持不告媒體 兩路反擊綠營加碼抹黑(圖)

時間:2011-11-21 18:39  來源:台灣網

  賴素如律師上午代表馬英九到臺北地方法院遞狀控告民進黨和民進黨發言人。圖片來源:臺灣《聯合晚報》

  台灣網11月21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針對臺灣《壹週刊》報道馬英九在9月10日密會組頭,馬英九中午以個人名義,委託律師賴素如,前往臺北地院遞狀控告加碼爆料的民進黨及其發言人梁文傑,求償200萬元新台幣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金,將捐贈公益之用,同時要求在臺媒平面媒體登刊道歉啟事,以回復名譽。另外,兼任國民黨副主席的嘉義市長黃敏惠,上午也委託律師前往臺北士林地院,對《壹週刊》提出民事告訴。 

  報道指出,特別的是,馬英九今天對民進黨提控,以及黃敏惠控告《壹週刊》,都捨棄刑事告訴,而採提出民事訴訟,明顯有訴訟策略上的考量,要讓民事被告處於“舉證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的不利位置。 

  黃敏惠聲明指出,除指報道虛構不實之外,也澄清從政以來,從未涉入黑道賭盤,強調自己禁得起檢驗。她指出,她第一時間就聲明保留法律追訴權,幾日來《壹週刊》不願澄清,民進黨也借機大肆炒作,所以決定對《壹週刊》社長和撰稿記者等5人提出妨害名譽的民事訴訟,共同求償200萬元新台幣。 

  馬英九委任律師、國民黨發言人賴素如表示,採取司法訴訟是最不得已的手段,馬英九對媒體向來尊重,也持寬容態度,但事件源頭就是《壹週刊》,對於《壹週刊》使用不實報道獲取商業利益,相關內容完全子虛烏有,兩位當事人須捍衛名譽及清白,不希望不實內容混淆視聽。黃敏惠控告《壹週刊》,不抵觸馬英九不對媒體興訟的原則。(台灣網 劉海偉)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分享到:
編輯:劉海偉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