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商簽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第二次兩會專家工作商談4月1日在臺結束。
海協會理事唐煒商談結束後會見記者表示,商談進行得非常好,彼此進行了充分的、集思廣益的、無拘無束的溝通。經過了兩天的商談,雙方取得了許多共識,獲得了新的進展。
他説,主要有以下幾項:第一,雙方同意最終納入早期收穫的産品項目和服務的業別應能夠考慮到彼此的關注,應是有急迫性、必要性和容易達成共識的部分,也就是我們一向所説的快、易、少原則;第二,大陸方面充分了解臺灣民眾、特別是臺灣農民的關切,所以我們在商談中沒有要求臺灣方面進一步開放大陸農産品輸臺。在我們的早期收穫要價清單中,不包括農産品。我們也希望在早期收穫的實施過程中作出努力,儘量避免對臺灣弱勢産業、基層民眾和中小企業産生負面影響;第三,我們還對框架文本作出溝通,希望能寫出一個專業的、務實的、合情合理的、能夠體現兩岸特色的協議出來。在溝通中雙方決定啟動原産地規則的協商工作,並就工作機制和商談時間表達成共識。
唐煒説,我們還涉及其他很多議題,比如説,在早期收穫計劃的實施中,不僅要考慮關注彼此經濟規模的不同,也要兼顧彼此關注産業競爭力的大小。臺灣提出有弱勢産業,其實大陸也有,而且更多,所以希望臺灣能夠理解這一部分産業的要求。
他説,我們對下一步商談工作也作出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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