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26日消息 臺灣“監察院”25日糾正臺當局“國防部”時指出,臺“國防部”將未具候選人資格之張立忠調任臺軍導彈指揮部指揮官,將原未列入候選名單的吳偉榮調任臺“國防部軍備局中將局長”,辦理臺軍重要軍職候選、調任作業時明顯有違失。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監委”李炳南、余騰芳指出,依臺當局“國防部”臺軍重要軍職候選、調任作業規定,臺軍將級重要軍職調任,凡未列入歷年重要軍職候選者不得列入歷年調任計劃,凡未列入歷年調任計劃者不得列報月份調任建議名冊。
據報道,臺空軍司令部于2006年間呈報臺防空導彈指揮部少將指揮官績序名簿,上校張立忠原未列入,其資歷亦不符所頒計劃表範圍;另臺海軍司令部于同年3月9日呈報“軍備局中將局長”一職候選績序名單,少將吳偉榮也並未列入“軍備局中將局長”一職候選績序名單。
臺陸軍司令部于2006年5月間薦報上校張立忠調任臺軍防空導彈指揮部少將指揮官,臺“國防部”于2006年5月29日核定張立忠於6月1日調任該職,7月1日晉任少將;吳偉榮于2006年3月27日調任“軍備局中將局長”一職,于2006年4月1日生效,後於同年7月1日晉任中將。
臺灣“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因此認定,臺當局“國防部”辦理張立忠、吳偉榮候選調任作業,辦理調任時逾越規定期限,明顯有違失。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