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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軍一軍官通姦代價高 法院判其賠百萬

時間:2011-06-07 14:56   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6月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軍一名陳姓軍官因與助教通姦,並與助教丈夫簽下新台幣300萬元(新台幣,下同)本票和解,事後陳男反悔提告指本票是在遭脅迫下所簽,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臺北地院審理後,判決金額酌減為100萬元。

  根據臺北地院今天公佈的判決指出,剛從臺灣“國防大學”管理學院研究所畢業的陳姓男子,去年7月3日淩晨與已婚女助教共處一室,當場被助教的王姓丈夫與警方查獲,懷疑2人通姦,將陳男帶回警局,陳男並在警局中簽下300萬元本票與王男和解。不過,陳男事後卻反悔,提告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雙方因通姦洽談和解,本質上沒有急迫必要,卻在淩晨于警局洽商,並在3小時內簽下和解書,認為王男利用陳男的逾矩行為剛東窗事發,心神未定之際,簽下300萬元的高額和解金,不僅超過陳男可負荷的資力,也遠高於法院判決通姦罪賠償金的金額,因而將本票金額減輕為100萬元。(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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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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