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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投保協議2月1日生效

2013年02月01日 08:35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從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獲悉,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31日換函通報,雙方已完成《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實施的相關準備。根據協議生效條款的相關規定,兩項協議將於2013年2月1日生效。

  上述兩項協議于2012年8月9日兩會第八次會談簽署。

  31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就《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將正式生效發表談話。他表示,我們非常高興地看到協議雙方順利完成了各自相關準備程式,協議即將正式生效,希望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儘快出臺配套措施,確保協議順利實施。我們相信,協議的實施將有助於更強有力地保護兩岸投資者權益,逐步減少投資限制,創造公平的投資環境,促進兩岸雙向投資,增進兩岸經濟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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