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11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交通部觀光局”昨日邀集相關單位會商決定,旅行社若配合政策、接待品質優良、滿意度高或行程具特色,將獲陸客團接待配額獎勵,每日最高可增加1200人次,為目前每家旅行社每日申請額度的6倍,預定4月實施。
對此,旅遊業者都表示歡迎,認為有效提高陸客團的品質,但也擔心,細節配套不足,獎勵配額可能會有不公平的情形,如配合政策如何認定;接待品質優良,誰説了算,陸客感謝函,還是有評監製度?
臺當局“交通部觀光局”業務組長陳美秀表示,旅行業接帶陸客團配額獎勵作業要點,可分為獎勵過去及獎勵未來兩大項。獎勵過去分為配合政策、接待品質優良及滿意度高等三項;獎勵未來則分為行程特色及接待品質優良等兩項。
陳美秀説,所謂的配合政策,如推出獎勵旅遊方案,提升旅遊品質或促進觀光産業發展做出貢獻;接待品質優良必須最近一年所接待團體至少十團,且接待費用每人每夜平均達100美元或全成住宿觀光旅館,打破陸客團一天不到50美金的低價作法。
滿意度高則為最近一年獲得“觀光局”公佈旅客滿意度高者。特色行程屬未來式,旅行社預定接待來臺團體,行程安排具有獨特性、創意性或特殊性者,例如陸客團以環島為主,若推出部落巡禮,或是臺灣深度文化之旅,即屬特色。
根據臺灣現有管理辦法規定,島內旅行社一天可申請接待200名陸客,隨著陸客團來臺發燒,預估四月春遊期來臺陸客人潮將再現高峰,“觀光局”除了加強取締低價團外,決定以提供接待配額的利誘方式,一年提供10萬9500名陸客團接待配額,鼓勵業者提供更好、更高品質的服務,提高陸客來臺旅遊滿意度。(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