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31日電 臺當局“行政院會”31日通過“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公司重大消息沉澱時間將由現行12小時延長至18小時;“金管會”證券期貨局長吳當傑表示,“修法”後將有助於健全內線交易規範,並使公司內部人有所依循。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據了解,此次“證交法”修正重點,包括將非股權性質的公司債納入禁止內線交易的規範中、將公司重大消息沉澱時間由現行12小時延長為18小時,以及主關機關可要求法人、團體與自然人依照條約或協議提供必要資訊,被要求者不可規避或拒絕。
此外,未來行為人如果能夠證明交易是在重大消息公開前,以同一名義所為與持續6個月以上,或依固定公式決定交易,即可被列入內線交易的豁免規定。
此次“修法”並將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期限,由現行會計年度終了後4個月,縮短為3個月內公告申報,至於被“依法”接管的金融機構或被要求停業的簽證會計師則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