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一例一休”7月1日開罰,中小企業或大難臨頭。(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3月23日訊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蔡英文表姐、臺灣“勞動部長”林美珠22日邀“6都”的勞工局長開會,會中達成“勞基法”母法不修改的共識外,也決定7月1日檢查期開始,針對有申訴爭議、高風險的行業,如上班時數較長的客運、安保或工作環境有高危險性的行業進行勞檢,若違法即開罰。
對於有爭議性的部分,“勞動部”將在4月透過解釋函的方式,來解釋相關疑問。7月開始如有單位受罰,將進行滾動式的探討改善。至於中小、微型企業是否從7月起開罰,將視4~6月這段期間,針對企業主所提的意見進行檢討、修正,如無異議,將同時適用,反之,會再檢討修正。
林美珠昨日邀集“6都”勞工局長開會,外界寄予厚望,希望能夠得到“能解疑惑”的結果。最後卻是林美珠“聽得多,答案給得少”,唯一肯定的答案是“勞動部”將在4月統一函釋縣市政府的詢問。
在將近2個小時的會議過程中,“6都”勞工局長陳述、反應地方有關“一例一休”窒礙難行的施行細節,例如:勞方關心休假日可以加班,但補休又該如何計算?企業規模不同,性質不同,如何一體適用等?
由於臺北市長柯文哲曾經為了“一例一休”紛擾,向當局開炮,因此,臺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昨日的態度,也受到矚目。賴香伶説,為厘清法規,臺北市府6度去函當局,盼尋求解釋,不過沒有下文,儘管施行細則日前公佈,但仍有部分沒有講清楚。
賴香伶舉例,若有一位勞工在表定休息日出勤加班,工作2小時後請假離開工作崗位,勞工請病假則依法可獲2小時全薪,以及剩下6小時半薪。若改請事假,勞工可獲2小時全薪,剩下6小時無工資。若是以特休請假,勞工則可獲8小時全薪。因不同假別會出現不同給薪狀態、工時計算方式,衍生僱主與勞工權益問題。
對於賴香伶的疑問,例如休息日出勤或請假、特休遞延等問題,林美珠僅回覆將以函示處理,但需要一點時間,至於84條之1適用的職業,則會以指引方向辦理。
新北、桃園和臺南市也表示,期盼針對不同産業性質,臺當局能有彈性處理空間,否則,企業規模不同,性質不同,若要一體適用恐怕窒礙難行。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黃荷婷説,包括休息日請假問題、特休是否可遞延到下年度等,當務之急是分階段、有步驟性地,協助中小企業解決問題。(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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