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7日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根據苗栗縣審計室決算報告,截至2015年底苗栗縣負債仍高達676億元(新台幣,下同),縣府財政處表示,儘管全力開源節流,每年計劃還債3到5億元,恐仍須近20年才能達符合“公債法”規範。
根據“審計部”苗栗縣審計室公佈2015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苗栗縣政府1年以上及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均超逾上限,合計達392.8億元。如加計向臺當局調借統籌分配稅款及特定專戶與基金調借的167.3億元、前年度應付保留款116.1億元等潛藏性負債,總計負債金額仍高達676億元。
審計室指出,縣府長期虛編上級政府補助收入預算,導致歲計嚴重差短,使公共債務超過限額,而須調借專戶及基金支應,終致現金週轉失靈。其中,長、短期公共債務未償餘額,自2011年的341.2億余元,持續攀升至2015年底的392.8億余元,債務比率分別超逾“公共債務法”規定的50%及30%上限。
苗栗縣長徐耀昌2014年底上任後,以“打開抽屜都是空的”形容縣庫。縣府財政危機爆發後,也曾和前縣長劉政鴻隔空交火,為了籌措發不出的員工薪水,工程包商也到府催討欠款,忙得焦頭爛額,最後由臺當局“財政部”出面協調臺灣銀行成立融資平臺,並接受當局財務控管機制,才稍解燃眉之急。
臺灣“監察院”昨天以前縣長劉政鴻在任內無視財政明顯惡化,仍大幅擴張支出,逾越法定債限,且不顧要求改進執意為之,認定有嚴重違失,通過彈劾劉政鴻。縣府對此表示,尊重“監察院”的調查與處理。(台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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