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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察官發文爆料“綠委”干預司法 替財團解套

2015年10月31日 09:1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31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承辦“工業石膏豆花”一案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昨(30日)在臉譜網(Facebook)上爆料,民進黨籍“立委”段宜康疑施壓“食藥署”,讓工業級“無水石膏”變成合法食品添加物,疑似圖利涉案業者“永昌化工”,儼然替財團解套。

  段宜康昨日揚言提告黃孟珊、蔡正元、國民黨,黃孟珊則在臉譜網上回應指出,身為小小基層檢察官,希望對社會治安、食品安全有所貢獻,也希望案件不要被政治操作。最重要的是,民代基於任何理由都不能介入偵辦中或審理中的司法案件,否則何來“三權分立”。

  三重盧佳食品去年遭踢爆誤用工業級石膏製作豆花,並使用宏仁醫院廢棄洗腎液空桶盛裝販賣,檢方查出其上游永昌化工涉案,2年來賣出逾6000公斤工業石膏粉,以“食品衛生管理法”起訴負責人周德永,預計11月上旬宣判。(台灣網 李寧)

  黃孟珊臉譜網全文:

  我想要對段“立委”的臉譜網重炮噴擊做出下列幾點回應:

  1.我沒有化工背景,但我有醫學背景(大學念的另一個學位是臺大醫學院職能治療學系)

  2.我們有詢問過“食藥署”,“食藥署”回函無水硫酸鈣非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卷內有此資料,並非完全沒有查證)

  3.我只是對於自己偵辦過且已偵結起訴的案件發表言論,沒有任何政治立場,也希望不要因此被政治操作。我只是一個小小的基層檢察官,只希望對於社會治安或食品安全有一點小小貢獻(你要對我提告我虛心接受,雖然目前不知道你要告我什麼?你不是自己承認主導此次的規格修正嗎?而且“在法言法”,我起訴當時被告的行為確實違背當時的“法令”規定,且也不可因為被告年齡已大即不展開調查或聲請羈押)

  4.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民代無論基於何種理由都不應該介入偵辦中或審理中的司法案件!!否則何來“三權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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