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周玉蔻日前出庭畫面。臺灣聯合報係資料照
據臺灣聯合新網報道,臺灣鴻海董事長郭臺銘不滿遭名嘴周玉蔻點名,在去年市長選舉捐3億元(新台幣,下同)政治獻金給連勝文,向法院提告求償千萬元案,臺北地院21日上午宣判。
法院認定郭臺銘並未給連勝文政治獻金,周玉蔻僅憑臺北市長柯文哲的指述,未經向柯建銘及當事人的郭臺銘進一步查證,審酌周玉蔻過失侵權的程度,及雙方的身份資力,判決周玉蔻應賠償200萬元給郭臺銘作為精神慰撫金,同時應在臺灣聯合報等7家平面媒體的頭版,刊登道歉啟事,以回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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