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資料圖。(圖/臺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8月4日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監察院”4日以7票比2票通過“彈劾”臺南市長賴清德,彈劾案由指出,賴清德首開“官員集體不進議會”惡例,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
據報道,賴清德擔任臺南市第2屆市長,于臺南市議會第2屆第1次與第2次臨時會及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的開會期間,經合法邀請拒不列席議會,並導致其部屬為附合相繼違法,首開“官員集體不進議會”的惡例,迄今長達半年之久。
彈劾案由認為,賴清德已違反相關“法律”,逾越許可權,事證明確,情節重大,因此依法提案彈劾。“監察院”4日通過“彈劾”並移送“公職人員懲戒委員會”。(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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