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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前“檢察總長”泄密案續:律師告馬英九

2015年03月10日 12:04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律師黃帝穎依前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泄密案判決確定書,今天告發馬英九涉犯泄密等罪,兩人為共犯,並聲請檢方在馬英九卸任後對其限制出境。

  黃帝穎表示,依據黃世銘的有罪確定判決,馬英九在聽完黃世銘説明這起疑似司法關説事件後,隨即電召當時分別出任臺灣“行政院長”及馬英九辦公室副秘書長的江宜樺及羅智強,對兩人告知此事,馬英九已構成泄密罪。

  黃帝穎説,馬英九隔天后來再叫黃世銘到官邸,增加偵查中資訊內容,且要求黃世銘之後向江宜樺説明,馬英九已構成二次教唆泄密。

  黃帝穎説,馬英九的女兒擁有美國護照,馬英九若想出境,恐以依親等事由,滯外不歸,因此今天同時遞狀要求檢方在馬英九卸任後,應將其限制出境。

  法界人士指出,依照實務見解,馬英九在任期間,有刑事豁免權,因此相關司法動作,須待馬英九卸任後,才可做限制出境等相關強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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