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九合一選舉”之後,馬英九接連遭遇“貪腐指控”,從被名嘴周玉蔻爆料收受頂新鉅額政治獻金,到競選補貼款風波、被指逃稅等,更有民進黨人士稱“馬英九卸任後會像陳水扁一樣因貪腐入獄”。對於這些指控,國民黨方面嚴厲駁斥,稱之為惡意抹黑。而大陸一位研究臺灣的權威學者告訴《環球時報》,被稱為有“政治潔癖”、外號“不沾鍋”的馬英九不會為私利貪腐,至於國民黨是否有經濟問題會連累到馬英九,還要觀察事態的發展。
民進黨前臺南市議員王定宇14日在“臉譜”網站上質疑馬英九涉嫌逃稅,一件是2004年5月25日,馬英九轉存300萬元(新台幣,下同)到大姐馬以南的賬戶,另一件是馬英九夫婦匯款500多萬元給在美國的女兒。王定宇質疑這兩筆錢的性質,“是借貸還是贈與?”他表示,如是借貸,請出示借據,如是贈與,請繳稅,並質問“國稅局,你辦不辦?”對此,臺“總統府”14日晚發新聞稿稱,馬英九相關賬目已依法申報,經得起嚴格檢驗,可供“國稅局”稽查,對民進黨人士惡意抹黑指控,“總統府”表示遺憾。
臺“總統府”稱,馬英九夫婦匯給在美求學女兒的款項,依“遺産及贈與稅法”規定,不算贈與,何來逃稅之嫌?1999年至2004年,馬英九夫婦分次匯給女兒的款項,從未有單筆500多萬元的匯款。至於給大姐馬以南的錢,“總統府”稱,馬以南因購屋需求,向馬英九借貸300萬元,之後陸續償還,馬英九依法據實申報個人借貸債權,證明這是借款,不是贈與。
除了“逃稅”指控,馬英九還陷入競選補貼款風波。根據臺灣規定,參加政治選舉的候選人所得選票達到一定數量和比例,應按票數給予競選補貼款。臺當局當初設計這一制度,是為了使財力不足的賢能之士也能脫穎而出。2008年和2012年,馬英九兩次競選,分別獲得約2.3億元和2.6億元競選補貼款。
最近綠營就緊咬馬英九的競選補貼款,包括小英基金會董事姚立明等人質疑這筆錢“去向不明”,甚至有人指控是被馬英九個人領走。國民黨回應稱,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1條第2項明定,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馬英九兩次競選補貼款,依法皆由國民黨領取,一切資訊公開透明。國民黨政策會代理執行長費鴻泰15日出示文件,證明“中選會”曾去函國民黨,要國民黨去領取競選補貼款。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15日則將矛頭指向民進黨,他表示,國民黨兩次領取“總統”補貼款,都清楚寫在政黨財務決算書中,但是民進黨所領取近2億元的補貼款,竟然在決算書中完全消失不見?民進黨應交代清楚。
此前島內名嘴周玉蔻曾指控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的政治獻金,對此馬英九告周玉蔻誹謗,並正式提出訴訟,2月2日此案開準備庭,周玉蔻揚言要和馬英九當面對質,展開一場“世紀對決”。
這些有關馬英九的“貪腐指控”,讓綠營展開聯想。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4日審查“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提案,對於公務員收賄定罪範圍,限于與“法定職務”相關,避免司法機關“擴張”以實質影響力定罪。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稱,現在馬英九捲入重重政治獻金疑雲,國民黨驚覺大事不妙,想提前給馬英九“築起防火牆”。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借此炮轟,“馬英九在兩次大選拿了多少政治獻金?馬卸任後的涉案情節將比前總統陳水扁還嚴重”。對於這種説法,有島內“黨政人士”回應稱,相關説法“荒謬”“無稽”,呂學樟從未就這個議題與馬英九交換過意見,馬英九也從未有過任何指示,“馬英九一向清廉自持、依法處事,民進黨拿陳水扁三審定讞的案件相比,企圖混淆視聽,是低劣的抹黑手法”。
對於馬英九的“貪腐傳聞”,島內分析人士稱,這是民進黨一貫的抹黑手法,所謂馬英九收受頂新政治獻金,只是周玉蔻與一名“國安會前諮詢委員”電話聊天時,提到先前有民進黨人士稱“頂新送國民黨十億元政治獻金”,那名“前咨委”回答説,以他對頂新的了解,要給政黨政治獻金,最多只會給2億元。後來被周玉蔻歪曲成“馬英九收頂新2億元政治獻金”,然後“馬英九當頂新集團門神”“馬英九卸任後將如同陳水扁般一樣鋃鐺入獄”等話題被親綠媒體炒作,臺灣媒體已經到了不分黑白的地步,一般民眾的政治智商也只有14歲左右,所以這種“以訛傳訛”的事像滾雪球般越滾越大,是臺灣政治文化的悲哀。【環球時報駐臺北特約記者 蕭師言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呂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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