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11日消息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10)初審通過“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一改過去政黨對候選人捐助無上限規定。新增政黨對參選人捐贈上限,即領導人、副領導人部分不可超過2500萬元(新台幣,下同),“立委”不超過100萬元,直轄縣市長不超過300萬元,直轄縣市議員不超過30萬元,村長、鄉民代表不能超過10萬元。
民進黨從2004年開始就不斷提案要求明定政黨捐助候選人最高額度上限,但屢屢協商時被否決。昨天民進黨“立委”再度提案,現場因無人反對,初審順利過關。不過,全案仍有部分條文需朝野協商,政黨捐助上限是否就此定案,仍待觀察。
修正草案也將個人對不同參選人政治獻金上限,從每年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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