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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居家治療? 臺灣法務部門:于法無據

2014年07月04日 08:0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陳水扁曾短暫出獄,為其過世岳母奔喪

  陳水扁曾短暫出獄,為其過世岳母奔喪。(網路圖)

  台灣網7月4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21位臺灣“中研院”院士日前聯署建議,要尊重臺中榮總醫療判斷讓陳水扁居家療養。

  對此,臺當局“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陳水扁的病況未達保外醫治程度,且法律上沒有居家療養規定,必須依法行政;更何況扁具有病人、受刑人、前領導人等身份,不能單就醫療層面考量,但會重視扁的醫療人權,予妥善照顧。

  陳明堂説,受刑人生病只有在監就診、戒護外醫、移送病監、保外醫治4種方式,並不包括居家治療。而目前依臺中榮總及培德醫院診療,扁不需要住院醫療,中榮及培德醫院都能給予扁妥善的醫療照顧。

  他表示,中榮提出“離開監禁環境及居家療養”的建議,只是單純醫療考量,未考量到法律規定及扁的受刑人身份,“法務部”須依法行政,不能違法處理。

  “法務部矯正署”也指出,中榮以病患治療考量所提建議,雖可能對扁病情有益,但扁畢竟經司法審判定讞,不能僅就醫療問題考量,而無視刑罰之執行,“否則豈非與扁罹有相近疾患之受刑人,皆可以返家療養?”

  “矯正署”説,臺中監獄已對扁提供專業完善的醫療照護,目前扁健康狀況經醫師評估無需住院治療,因此外界不應以扁居家療養有利於其改善病情,即排除法律的規定,破壞刑罰執行的公平性。

  臺中監獄也表示,未接到上級任何指示,獄方不便表示意見,但會當做參考,儘量做好照護的工作。(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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