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18日消息 臺灣《中國時報》7月18日刊發署名評論文章《拍案驚奇:只準日治 不準日據》指出,歷史詞彙的表達,涉及到主體性與立場問題;然而針對1895年至1945年臺灣遭受日本佔領統治的歷史,臺灣當局教育主管部門歷來不準島內的中學歷史教科書稱其為“日據”,只準使用“日治”。“日據”、“日治”勉強算得一種“史觀”,而“日治”實際上比較接近“皇民史觀”或“日本軍國史觀”。可以説,臺灣當局在這一問題上失去立場;監督臺灣當局的那些“立法委員”們,事不幹己,咄咄怪事,更令人匪夷所思!
文章摘編如下:
最近“教育部”不準中學歷史教科書使用“日據”,只準使用“日治”引發風波。“教育部”早已如此,只一直説不出個道理。
有人説,“日治”“比較符合事實”,但是我們也可以説“日據”更符合事實。事實上,歷史事件的陳述,使用怎樣的“詞彙”表達,涉及到“主體性”或“立場”問題,這在由當局控管的中學歷史教科書裏表現最為明顯。而非“事實”不“事實”問題。
舉例來説,1937年日本發動侵華戰爭,這是站在中國人立場説的,如就日本的立場來説,當時稱“膺懲暴支(懲罰殘暴的支那人)”,“大東亞聖戰”,請問哪一種説法,“比較符合史實”?中國(含臺灣)的歷史教科書可以稱“膺懲暴支”、“大東亞聖戰”?
再如1895年以後,日本的臺灣總督府公文,稱反抗日本的臺灣人為“匪徒”,請問“匪徒”與臺灣抗日誌士,何者“比較符合史實”?我們的歷史教科書可以稱抗日的臺灣人為“匪徒”?
1949年國共內戰,人民解放軍取得壓倒性勝利,不到一年大陸基本“解放”,臺灣的歷史教科書則寫“大陸淪陷、政府遷臺”,這兩種陳述方式,是一種立場,難説何者“比較符合史實”?但臺灣的歷史教科書似乎不會用“解放”一類的字眼,這就是立場問題。
“日治”或“日據”不是什麼“史實”問題,勉強算是一種“史觀”。有人認為“日治”是“臺獨史觀”,並不正確。因為即使作為所謂“臺灣獨立國”,也應該採用“日據”,否則就失去了“臺獨”的“立場”。“日治”比較接近“皇民史觀”或“日本軍國史觀”,日本教科書採用,就符合其立場。
有人説使用“日據”一詞有情緒性。這正是自己對“日據”一詞具有成見來抹殺這一用詞的正當性。試問:這次課綱的召集人吳文星教授,是臺灣史專家,著作甚豐,他在1983年出版的碩士論文《日據時期臺灣師範教育之研究》,1987年在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完成的博士論文《日據時期臺灣社會領導階層之研究》以及1997年以前發表的許多學術論文,都採用“日據”,如果説使用“日據”一詞有情緒性,那麼吳文星教授的學術著作,都是一些情緒性的出版品?“教育部”為何要找一位充滿了情緒性的教授作課綱召集人?
由當局管制的中學歷史教科書,在性質上與私人著作大不相同。作為一個自由學者的個人著作,在自由多元的社會裏,未嘗不可表達其個人意志,但是,中學歷史教科書內容,由當局管制,必須依據“教育部”規定的“課綱”編輯,還需要由“教育部”“教科書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才能發行。可見“教育部”是有其立場的,否則就廢除“課綱的約束”及“審查制度”,完全開放歷史教科書自由編輯,自由發行好了。
“教育部”以“課綱”與“審查”兩項強制手段控管中學歷史教科書,用意本應該監督中學歷史教科書,不要背離“憲法精神”與“國家立場”,不要違背“中華民國”的“主體性”,但是現在由中國國民黨執政的“教育部”,卻反其道而行,只準使用否定“中華民國”立場的用詞,不準使用站在“中華民國”立場的用詞;而應該監督當局的執政黨“立法委員”,則希望“兩派”學者能取得“共識”,完全是一副事不幹己模樣,真是咄咄怪事,令人匪夷所思!(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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