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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十年來“連人帶船”扣押臺灣漁民達22次

2013年05月21日 06:1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太平島位於南沙群島北部中央“鄭和群礁”的西北角,距離高雄845海裏,現由臺灣高雄市政府代管,島上派駐臺“海巡署”人員。(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5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廣大興28號漁船遭菲律賓公務船槍擊案,再次凸顯臺灣漁民在臺菲海域捕魚風險。臺“農委會漁業署”統計,最近十年臺灣共有22艘漁船“連船帶人”被菲律賓扣押,原因多數為進入中菲重疊的二百海裏經濟海域,這是臺菲最大爭議之處,也是未來臺當局護漁行動必須涵蓋的範圍。

  據統計,過去十年臺灣有九艘漁船因進入菲律賓領海非法捕魚被扣押,另有一艘疑似非法入侵菲律賓領域,人船同時被扣。臺漁業官員透露,這些船並非在中菲重疊經濟海域作業被扣,而是入侵菲律賓領海非法捕魚。“其中有艘船跑到印度尼西亞和菲律賓重疊經濟海域作業,被我們叫出來後,又跑到菲律賓領海被抓。”還有艘船跑到距離菲律賓小島陸地僅有五百米,被開槍打跑,雖然沒有被抓,卻有船員傷亡。

  重疊海域作業被抓 爭議大

  相關官員指出,臺灣被菲律賓扣押漁船案例,最有爭議的是因進入臺菲重疊經濟海域作業而被扣押。類似案例過去十年就有七件,成為臺灣漁船被菲律賓扣押的第二大原因。但臺灣漁船隻要到臺菲間海域作業,就會進入重疊經濟海域,這次被槍擊的廣大興28號漁船,就是因此受害。

  在各類案例中,昌隆8號漁船在2004年8月“無害”通過菲律賓海域,卻遭菲律賓以越界捕魚為由扣押人船,在法理上最站不住腳。漁業官員強調,依相關法律規定,臺灣漁船隻要沒有放下船具,就可以合法航行通過菲律賓海域,但昌隆8號還是連人帶船被扣押長達三個月才獲釋。

  臺面下交易贖人船 亂象多

  面對媒體追問“農委會”列管案例,為何都沒説明人船被釋放原因,相關官員尷尬地説,很多原因實在上不了臺面。只要有臺籍漁船被扣,就有仲介穿梭,吹噓可以幫忙打通關節。有些仲介確實有“拿錢辦事”;但有也些仲介是騙錢不辦事。然而,無論是菲律賓中央或地方官員,也不能在拿錢後就公然釋放人船,所以就經常發生颱風侵菲期間,被扣押在當地漁港的臺籍漁船被颱風吹到外海,趁機開回臺灣的怪聞。

  臺“漁業署”強調,菲律賓近年發現許多怪現象,逐漸循正常司法途徑裁處臺灣被扣船,陸續有些漁船被裁處五、六萬美元罰款後,人船平安獲釋的案例,企圖扭轉該國形象。(台灣網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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