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逃、追贓、反恐怖、反洗錢……人民檢察機關成立60年來,開展對外合作交流,加強司法協作,已經與81個國家簽署96個合作協議和備忘錄,余振東、陳滿雄、陳秋園等一大批外逃貪官被引渡回國,接受正義的審判。
高檢院國際合作局負責人介紹,建國初期,檢察機關對外交流對象主要是當時的社會主義國家司法機關,在20世紀五十年代中期,高檢院曾派員隨同中國司法代表團訪問過蘇聯。1964年,高檢院檢察長張鼎丞率團訪問越南。
檢察機關恢復重建之後,根據國際國內形勢的發展和變化,高檢院開展了一系列外事交流和司法協助活動。20世紀80年代,我國檢察外事交流更加頻繁。這些活動為了解國外檢察制度的歷史和現狀,吸收和借鑒外國檢察制度的有益經驗,開展檢察理論研究,深化檢察改革,開拓各項檢察業務,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檢察制度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高檢院還經常派高級代表團出席各類國際會議,多次成功舉辦重要國際會議。1995年10月,在京舉辦第七屆國際反貪污大會;1999年9月,在京舉辦國際檢察官聯合會……
值得一提的是,高檢院創立了四項區域檢察合作機制———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檢察院合作機制、中國與東盟成員國檢察院合作機制、亞歐會議成員國檢察院對話合作機制和國際反貪局聯合會。
2002年10月,高檢院在上海發起舉辦了首次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檢察長會議,確立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檢察院合作機制,這一機製成為各成員國之間開展人員培訓、資訊交流和案件協查機制的高效平臺。2004年7月,高檢院在雲南昆明發起召開了中國與東盟成員國總檢察長會議,與東南亞聯盟十國建立起了總檢察長定期會晤、檢察官相互交流訪問、開展快速便捷司法協助等合作交流機制。2005年12月,經高檢院發起並與多國共同倡議,在深圳召開了亞歐會議總檢察長會議。
2006年10月,由高檢院發起的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一次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在京舉行。時任高檢院檢察長賈春旺當選為首任主席,這是我國首次在國際司法組織擔任主席。
這些區域性對話合作機制的創立,不僅暢通了司法協助的渠道,共同打擊各種形式的跨國有組織犯罪,而且豐富了上海合作組織、中國東盟合作機制和亞歐會議的合作內容,為我國與其他國家進行司法領域合作開闢了新途徑。
司法協助數量大幅上升。1998年到2004年,高檢院辦理的協查案件達500多件。2004年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余振東被從美國遣返回國,後被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2008年11月20日,我國司法機關成功將犯罪分子陳滿雄、陳秋園從泰國引渡回國。“二陳”于1995年夥同銀行工作人員共同非法挪用資金4.2億元人民幣。
2007年,高檢院外事局更名為國際合作局,全面開展司法協助、個案協查、辦理涉外案件和外事聯絡、對外交流等工作。
檢察機關國際司法合作的規模和領域的擴大,加深了中外檢察機關的友好合作關係,促進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開展多種形式的跨國協作,加大了境外追贓、追逃力度,維護了國家司法主權。這位負責人介紹,司法協助工作還任重道遠,特別是在追逃、追贓、反恐怖和反洗錢等領域,仍需強化與世界各國在司法協助方面的合作。 (王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