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1月15日電(記者李寒芳)“《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以下簡稱‘保護法’)和《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以來,為我們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希望大陸有關部門繼續推動和完善相關法規,讓臺商在大陸投資經營更安心、更順利。”上海市臺資企業協會會長李茂盛15日在滬表示。
2010年是“保護法”頒佈施行16年和“實施細則”頒佈施行11年。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在此間舉行的臺商座談會上,十余位在滬臺商暢談“保護法”實施以來保護臺商權益的成效,並提出進一步補充、完善的意見。
力國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國達説,近年來上海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依法出臺並落實了各項優惠措施,解決了諸如臺胞子女教育、《臺胞證》換發等問題,切實為臺胞排憂解難,今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又在這裡聽取意見,這讓我有一種非常溫暖的感覺。
落實“居民待遇”是與會臺商關注的焦點之一。他們提出,隨著兩岸經貿交流、人員往來的增加,有關臺胞投資保護法律應進一步細化,擴大適用範圍和保障內容,以適應兩岸關係新形勢的需求。
李茂盛説,“保護法”所涵蓋的範圍亟待覆蓋到臺籍幹部及臺胞眷屬、子女的就學、就業、就醫、養老等領域。
上海冠龍閥門機械有限公司董事長表示,實施細則中提出投資大陸中西部的臺胞投資項目,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鼓勵或者適當放寬限制,期待未來將其拓展到東北老工業基地,並將類似針對臺胞的特惠政策具體化。
“希望未來加大對‘保護法’及‘實施細則’的宣傳,讓對臺胞投資保護的意識能進一步廣泛、深入、普及。”上海漢榮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徐至毅説。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嚴雋琪率領執法檢查組14日抵滬,展開對上海貫徹實施《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為期4天的執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