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26日在南京舉行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的第三次會談,並簽署三項重要協議及達成一項歷史性的原則共識。
兩岸的分析人士説,隨著這些協議和共識的簽署、達成及落實,海峽兩岸在隔絕60年及去年12月15日基本實現直接“三通”後,將全面實現直接“三通”——直接通郵、直接通航、直接通商。
全國人大常委會曾于1979年元旦發表《告臺灣同胞書》,發出兩岸全面、直接、雙向“三通”的倡議。
26日簽署和達成的三項協議及一項共識包括:《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大陸企業赴臺投資事宜的原則共識。
根據雙方的約定,三項協議自簽署之日起各自完成相關準備後生效,最遲不超過60日。臺灣海基會負責人稱,有關大陸資本赴臺投資的許可辦法也將在未來1到2個月內公佈,並隨之公佈第一階段開放大陸投資的具體行業和領域。
《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確定了開通兩岸定期客貨運航班等事宜,雙方同意將兩岸常態化包機轉換為空中定期航班,在臺灣海峽北線航路的基礎上開通南線和第二條北線雙向直達航路,並繼續磋商開通其他更便捷的新航路,還根據市場需求經雙方協商確定增開新的航點。
雙方還同意磋商對兩岸航空公司與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和物品,相互免征關稅、檢驗費和其他類似稅費,並對兩岸航空公司參與兩岸航空運輸在對方取得之運輸收入,相互免征營業稅及所得稅。兩岸每週定期航班或包機班次總量也將大幅增加至270個往返班次。
臺灣淡江大學大陸所所長張五嶽説:“兩岸空中運輸歷經春節包機、節日包機、週末包機和平日包機,終於實現了空中運輸的正常化。”
據預計,臺灣今年將有500萬人次前往大陸,而赴臺的大陸人士也將達120萬人次,定期直航航班和包機班次大約能夠滿足50%的需求。
大陸臺灣問題研究專家徐博東表示,空中運輸的正常化是兩岸直接“三通”全面實現的一個重要標誌,不僅縮小了兩岸地理空間上的距離,更拉近了兩岸人民心理上的距離。
兩岸直接“三通”全面實現的另一個重要標誌是,根據雙方達成的共識,臺灣將在政策上首度允許大陸資本入島投資,長久以來臺灣到大陸單向投資的非正常局面正式終結,今後兩岸可以進行正常的直接雙向投資交流。
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研究員王建民説:“臺灣首度向大陸開放投資,堪稱兩岸經貿交流中的歷史性事件,它是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和制度化的基本性指標。”
張五嶽亦表示,臺灣開放陸資入島將為兩岸建立全面雙向互動的經貿關係奠定制度性的基礎保障。
兩會領導人簽署的《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包括金融合作、交換資訊、保密義務、互設機構、檢查方式、業務交流、聯繫主體、爭議解決等12大項內容。
兩岸的分析人士指出,這清除了制約兩岸經貿合作發展的一個主要障礙,將使雙方在金融領域能夠開展廣泛的直接合作,不僅有助於各自金融機構獲得新的市場空間、實現發展壯大,還為實體經濟的交流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務,雙方的整體經貿關係也隨之更加緊密並進入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臺灣金融研訓院院長許振明指出,長期以來的兩岸金融合作明顯滯後狀況,大大影響了兩岸投資和貿易活動的深度和效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是非常巨大的。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表示,兩岸歷史性地決定開展金融合作,將使雙方獲得更深層次的互補效應和互利雙贏結果。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也是此次會談臺灣方面相當看重的成果。根據協議,雙方同意在民事、刑事領域相互提供協助,包括共同打擊犯罪、送達文書、調查取證、認可及執行民事裁判與仲裁裁決(仲裁判斷)、移管(接返)被判刑人等。
“儘管過去兩岸已經在共同打擊犯罪方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往往採取‘特事特辦’的個案解決模式。這限制了雙方共同打擊犯罪的力度和辦案效率。”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説,它的簽署是兩岸互信積累到一定程度的結果。
兩岸的分析人士指出,這些協議和共識的簽署及達成,是兩岸關係持續緩和、並向著和平發展的歷史方向挺進過程中的一個必然結果。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26日在會見江丙坤時指出,三項協議和一項共識,是兩會協商的新進展,是兩岸關係的新成果,兩岸經濟往來正常化的目標正在實現。(參與采寫記者:陳斌華 王建華 石永紅 李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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