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考試對臺灣居民開放彰顯大陸法律自信

時間:2009-04-13 08:40   來源:法制日報

上圖為拿到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臺灣籍考生們。張亮 攝

  4月11日,當謝啟大從司法部司法考試司司長丁露手中接過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時,臉上洋溢著自豪,她為自己的60歲生日送上了一個完美的禮物。

  去年6月,司法部出臺規定,允許臺灣居民參加內地司法考試。有著11年法官和9年“立法委員”經歷的謝啟大,花了5個月的時間復習備考。由於兩岸法律制度及法律思維方式的差別,謝啟大可謂是“吃盡苦頭”,但她認為這是非常值得的。

  “對臺灣居民開放司法考試,彰顯了大陸的法律自信,表明瞭大陸的法律體系、司法制度正在走向成熟。”謝啟大説,這為加強兩岸間的法律交流,增強彼此間的理解和互信架起了一座橋梁。

  “開放”促進兩岸法律交流

  在臺灣已經執業26年的資深律師林則奘,去年參加司法考試並順利通過。他動作神速,現在已經在廣州創辦了以臺商為主要客戶的“兩岸法律服務中心”。

  在他看來,臺灣的律師考試和大陸的司法考試各有優劣,而他更傾向於後者。

  “大陸的司法考試對於提升整個民族的法律文明意義重大。”林則奘認為,大陸司法考試允許非法律專業的人士參加,報考人數眾多,“每年幾十萬人都在埋頭備考,他們不論是否能夠通過,都會有一個系統學習法律知識、提升自身法律素質的過程。”

  據介紹,在臺灣,由於律師考試模式比較封閉,通過率比較低,每年參加的只有幾千人左右。“在臺灣,沒有把握的人是不會去參加考試的。”林則奘説。

  “臺灣居民取得律師資格後在大陸執業,與大陸律師能夠相互交流,彼此學習,相互借鑒。”謝啟大説。

  謝啟大在臺灣從未做過律師,但通過大陸司法考試後,她將考慮在大陸做律師。

  “現在我在大陸,經常會有人問我,臺灣的‘特偵組’是怎麼回事啊?臺灣的‘司法改革’是怎麼樣的啊?”謝啟大説,她參加了臺灣的一系列“司法改革”及“立法活動”,對臺灣法律體系相當熟稔,“這可以讓大陸同行們更好地了解臺灣的法律問題。”

  在讀學子成司考急先鋒

  高子涵,這個臺灣小姑娘去年從北京大學法學院本科畢業後,便到了江蘇昆山的一家外企就業。

  “我很看重大陸的法律服務市場,我相信大陸的法治環境會越來越好。”目前,高子涵工作穩定,沒有回臺灣工作的打算。

  李天甲,在中山大學讀完本科後又接著讀了研究生。今年,讀研究生二年級的他順利獲得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在他看來,大陸對臺灣居民放開司法考試對年輕學子來講多了一次人生選擇的機會。他表示,研究生畢業後,自己將留在大陸工作。

  “以我觀察,去年參加司法考試的臺灣居民多為在大陸就讀的學生。”林則奘分析説。他認為,對於許多功成名就的臺灣律師來講,到大陸來開展業務無疑要拋棄自己已經開闢的“江山”,風險還是客觀存在的。

  但他認為,隨著兩岸律師交流與溝通的深入,會有越來越多的臺灣律師來參加司法考試並到大陸執業。

  兩岸法律交流的新起點

  “在大陸有100萬台商,他們在生産經營過程中需要面對、處理大量的法律問題。”謝啟大説,這為臺灣居民在大陸開展律師業務提供了客觀土壤。

  “臺灣律師通過大陸司法考試後,對大陸的法律體系和司法制度會有進一步的理解,有利於他們更好地服務台商。”謝啟大説。

  根據司法部出臺的《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臺灣居民獲准在大陸律師事務所執業,可以從事大陸非訴訟法律事務,也可從事涉臺婚姻、繼承方面的訴訟法律事務。

  謝啟大認為,這對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業務構成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對此,林則奘認為,兩岸法律制度從彼此陌生走向互相理解與信任,需要一個過程。

  “只有開放,才會有交流,有交流才能有互信和理解。”林則奘説,大陸對臺放開司法考試是兩岸法律交流的一個新起點。 (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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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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