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月二十六日電 臺北消息:《中國時報》二十六日刊文指出,臺灣“國安會諮詢委員”蔡宏明透露,合作開髮油氣已是兩岸協商主要議題。根據規劃,未來南海、東海及海外油氣資源開發,都將是合作重點;而兩岸合資成立公司,應是最可能的合作模式。
這篇題為《兩岸攜手前進南海東海探油》的文章説,早在1993年,臺灣中油公司已成立OPIC(海外石油及投資公司)進行兩岸合作探勘。2002年,OPIC與大陸CNOOC(中海油)正式簽署“臺潮石油合約”(臺南盆地與潮汕凹陷),並在維京成立“臺潮開發公司”,展開兩岸油氣共同開發計劃。
十數年來,兩岸能源合作不斷,但也常遭政治力干擾。蔡宏明説,馬英九上臺後,隨即指示有關部門,針對兩岸油氣開發合作進行研究。一場能源研討會上,蔡宏明透露,新“政府”上臺後,馬英九便在5月23日指示“國安會”研究相關議題。隨後,5月26日“國安會”和“經濟部能源局”、臺灣中油探勘處洽淡,很快在六月六日提出報告,經“陸委會”授權後交給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帶去第一次“江陳會談”協商。
文章説,臺灣中油探採部代執行長徐永耀表示,1993年,大陸中海油開放東海海域礦區供外商投標時,曾主動邀請臺灣中油參加平湖及釣魚島地區油氣探勘和開發。當時臺灣中油函“經濟部”建議將兩岸合作探勘能源放到第一次“辜汪會談”,惜“陸委會”未通過。
徐永耀説,1999年大陸中海油專家來臺時,也首度向臺灣提出渤海灣探油的可能,雖當時未開放礦區,但透露經營該區域的ARCO公司有意售股,臺灣中油可探詢。“沒反應的結果就是,兩三年後,大陸宣佈當地發現有史以來最大的油田,蘊藏量可能達二十億噸的南堡油田。”
文章指出,二次“江陳會”是否將簽署兩岸油氣開發合作協議,目前不得而知,但至今兩岸石油公司以合資“商業模式”搭起的合作策略,無疑已獲重大進展。蔡宏明説,“臺潮”合作模式已經為兩岸油氣開發樹立很好典範,未來應儘量以“合資公司”方式處理兩岸油氣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