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涉臺仲裁案件調解率高 臺商合法權益受保護

時間:2008-03-25 08:14   來源:中新網

  中新社上海三月二十四日電 (記者 許曉青)“一裁終局,臺商當事人來去自如,甚至該當事人還可以聘請一位自己最信任的臺灣仲裁員……”上海仲裁委秘書長汪康武近日接受記者專訪時説。低調、便捷且私密的民商事仲裁,正在成為臺灣人士在上海維權的新途徑。

  近日,記者相繼走訪了上海仲裁委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上海分會,滬上兩大仲裁權威機構透露的最新資訊顯示:總體而言,滬上臺灣人士、臺資企業在本地申請仲裁的總量並不大,一般仲裁機構每年辦理涉臺仲裁均在二十件以下。

  記者所獲得的一項不完全統計顯示,側重境內民商事仲裁的上海仲裁委,在受理涉臺案件中,以房地産合同糾紛相對居多,近七年間約佔其受案數量的七成以上。而擅長涉外經貿仲裁的貿仲委上海分會,所受理的投資爭議數量相對較多一些,且近年來所受理的兩岸貿易爭議數量也有所上升。

  貿仲委上海分會副秘書長黃文介紹説,長期以來由於臺商投資大陸存在第三地轉投資的情形,因此可以估計,存在比統計數字更多的臺商和大陸臺資企業,通過涉臺仲裁這一專業、便捷、保密、成本較低的法律途徑解決商事爭議,合法權益從而得到保障。

  在採訪中,記者還得知,在滬上涉臺仲裁中,最終實現調解的比率較高,結案後獲得臺胞當事人認同的亦佔到相當高的比例。

  據不完全統計,二00一至二00六年,僅上海仲裁委員會受理的涉臺仲裁案件中,仲裁結果為“支援”與“部分支援”臺灣籍當事人的就佔較大比例,接近約百分之六十,最終調解結案的佔百分之十六點四,撤回的佔百分之十二點七。

  黃文則披露,貿仲委上海分會近年來受理案件中,調解而結案或撤回仲裁申請的比率達到近百分之四十,涉臺案件的調解撤案率也大致相倣。

  汪康武説,一系列數據足以體現仲裁機構對於臺灣人士、臺資企業,都採取公平、公正,一視同仁的態度,仲裁可以恰當地保護臺商的合法權益。

  上海仲裁委副秘書長霍正美則表示,確保私密性是對於當事人意願的尊重和保護。記者隨即參觀了上海仲裁委的多個仲裁庭,這裡不是森嚴的法庭,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雙方與仲裁員可在同一張圓桌上解決問題,在恰當時還可選擇進入調解程式。

  霍正美介紹説,根據仲裁領域全球通行的規範,雙方當事人的私人資訊均不對外公開;臺商的商業秘密和名聲都不因發生的爭議而受到負面影響,仲裁的優點顯而易見。

  黃文表示,兩岸都是中國人,大家都能認同“和為貴”的傳統,因此仲裁是解決爭議和糾紛的一條妥善途徑。

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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