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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扁告洋狀被駁回 “美夢”破滅

2009-10-20 0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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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深臺灣問題評論員海洋19日在香港《大公報》撰文指出,不久前,陳水扁在貪腐案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並再次被羈押後,更加瘋狂地採取種種方法和伎倆,拒不認罪,自保自救。其中一個重要方法,就是向美國告洋狀,尋求美國救他,控告美國總統奧巴馬和國防部長蓋茨,理由是美國未負起“佔領臺灣”的義務,應啟動在臺灣仍有效的美國軍事法庭,對他這位“流亡總統”所犯案件重新審判。美國接到他的訴狀後,10月6日,美國軍事上訴法院駁回陳水扁訴狀,理由是對扁案“沒有管轄權”,拒絕審理扁案。

  

  全文摘要如下:

  名為控告實為自救

  陳水扁訴狀內容是以“請願人”的身份,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提請願書,請求美國政府用“強制令”提供他“特別救濟”。在這份“請願書”中,看不到美國總統奧巴馬的名字,也看不到國防部長蓋茨的名號。對外宣稱是控告奧巴馬,實為“請願書”,做賊心虛的陳水扁哪敢與美國對著幹!

  “請願人”陳水扁,在請願書中將自己定位為臺灣仍具有管轄權的“美國軍政府”在臺“代理人”,雖曾擔任臺灣前“總統”,但他秘密得知了“美國軍政府”仍存在臺灣,“也本于職責接受美國軍政府官員的命令,以維持在舊金山和約下的現狀,並捍衛臺灣,抗拒敵人”。

  陳水扁在請願書中還説,他是“軍政府”委託在臺灣治理的“實質民政首長”,在臺期間皆奉美國在臺協會的指示行事,“即使這些指示不符總統的決策”,他被臺灣法院控訴的行為,則是發生在他擔任“民政首長”期間。

  陳水扁在請願書中還宣佈,他向法院及全世界公佈,“美國軍政府”的確在臺灣存在,他以美國法尋求救濟,美國軍方也應出面,保護他這位曾擔任過“美國軍政府”在臺“民政首長”的權利,干預臺灣法院對他的無期徒刑的判決。並以一位被判無期徒刑的“前臺灣實質民政首長”身份,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請願,要求法院下令:一、令“美國對臺軍政府”,承認陳水扁是其代理人;二、承認陳水扁今遭判刑坐監,都是在他擔任“美國軍政府”實質行政長官期間的作為;三、令“美國軍政府”指示“現任臺灣實質民政首長”馬英九終止對陳水扁有關的政治起訴,撤銷他的無期徒刑,並恢復他的人權及公民權力;四、如有必要法院應指派一位特別專員,並採取其他法院認為必要的救濟,以解決此案。由此可以看出,陳水扁為了自保自救,製造了種種荒謬理論,捏造了根本不存在的所謂事實,大告洋狀,乞求美國救他。然而,事實勝於雄辯,鐵的事實戳穿詭辯,陳水扁告洋狀被美國駁回。

  做賊心虛又玩花招

  據媒體10月13日報道,陳水扁告奧巴馬案,最近又有驚人之語。12日,陳水扁與前來探視的“臺獨”大佬姚嘉文會面時説,“福爾摩沙法理建國執行長”林志升本來就有意要控告美國,所以才會找他簽委託書,事後他才發現“自己被利用了,真的很冤枉”。13日,陳水扁辦公室也發表聲明稱,陳水扁告奧巴馬案是為厘清美國政府對臺灣“國家地位”的認定與政策,案件訴求的重點與扁案完全無關。分析人士指出,看來陳水扁控美案被駁回,“美夢”破滅,做賊心虛的陳水扁又在玩新花招推責自救。

  所謂的“臺灣地位未定論”,是在中國沒有任何人參加的情況下,由極少數國家強行簽訂的非法和約,是完全無效的。陳水扁現在將此和約作為根據,胡説臺灣仍是美國的佔領地,實在是荒謬絕倫。實際上美國和中國正式簽定了三個聯合公報,美國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始終堅持“一中”原則,在臺已沒有駐一兵一卒,何來軍事佔領?

  陳水扁在位8年,大搞“臺獨”,拋出“一邊一國”,導致兩岸關係緊張,令美方大為惱火。且因違背美國“一中”政策,損害美國利益,危害臺海和平,布希總統曾三罵陳水扁。

  由此可以清楚的看出,陳水扁在位時,根本未按美國之命行事,甚至同美國對著幹。現在陳水扁弊案纏身,為了自救自保,圖以美國做後臺是徒勞的,奧巴馬政府已對陳水扁告洋狀予以駁回。

  臺灣輿論認為,陳水扁為了脫罪自救,“割臺獻美”,“扁獨”終結“臺獨”,以“扁獨”代替“臺獨”,以“美國領地”取代“臺獨”。分析人士已對陳水扁提出質疑,稱其涉及“外患罪”,要求臺當局有關部門依法調查處理這個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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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高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