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每年公共假期有115天,但西安不少保潔員每月輪休4天都很難,很多人全年無休。有保潔員4年沒休假,請一個月假照顧重病的哥哥,結果被辭退。近日,記者調查發現,相關規定沒有得到有效執行,加上雇傭制度不健全,導致保潔員休息休假權得不到保障,甚至長期被忽視。 (來源:1月16日《華商報》)
在城市裏,保潔員從事的是“臟苦累”的工作,他們的辛苦,大家都有目共睹。提起保潔員,大家紛紛點讚稱好,都尊稱保潔員為“城市的美容師”,體現著對保潔員的尊重。但這種“尊重”又似乎只停留在口號上,並沒有真真正正地落實到行動上。很多保潔員都趕著“最累”的活計,卻承受著“最低”的待遇:工資低零休假無保障。
很多保潔員都在幹著“長期工”的活兒,卻拿著“臨時工”的薪金。被尊稱為 “城市的美容師”,顯得很是大氣,但實際上多為“城市的低保戶”。他們中很多人都是上了年紀的老人,因為沒有經濟來源而從事這份工作。不管是論工作性質還是論年齡資歷,保潔員都應該獲得每個人最起碼的尊重。但近年來對保潔員“惡語相向”、“拳打腳踢”的事件竟層出不窮,筆者想問:説好的“尊重”都去哪了呢?
對保潔員的“尊重”不應只停留在口號上,“説得好不如做得好”。沒有實際行動的“尊重”不過是“海市辰樓”,飄渺虛幻不接地氣。保潔員是真的“城市美容師”,他們付出的勞動都是異常辛苦的,為城市所做的貢獻都是無人可以替代的,他們需要我們真的“尊重”。要把“尊重”從空喊的口號落實到實際的行動上,要從實際的行動上升到健全的制度上。讓“尊重”環衛工人成為一種習慣,一種生活常態。
相關管理部門應該健全保潔員的雇傭制度,保障保潔員“勞有所得”;完善保潔員的薪金休假制度,保證保潔員獲得應有的待遇。社會媒體應該大力宣傳保潔員的“吃苦耐勞”事跡,增強保潔員的自我榮譽感,在全社會營造一種“尊重保潔員”的良好氛圍。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從心底保持對保潔員的尊敬之意,由內而外地真正尊重保潔員,理解他們的辛苦,學習他們的精神。(台灣網網友:王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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