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陌生人向你借錢,你借還是不借?6月14日,市民徐女士在朋友圈曬出了她帶女兒去博愛醫院看病時的尷尬經歷:因急著出門,錢包、社保卡、銀行卡等都忘帶,她迫不得已向陌生人借錢,然後再用微信即時還給人家,結果求助了3個人,只有一個人願意借給她。市民徐女士的遭遇,引起了網友們的討論:如今人與人之間信任到底還有幾分?(6月16日《中山日報》)
這的確是令人尷尬的一幕,求助了3個人,僅有一人願意借錢幫助。但是以此就否定社會誠信缺失,甚至感嘆社會缺少溫暖,繼而生發出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的評判,就顯得過於片面和武斷了。
首先,雖然3人中僅有一人伸手相助,雖然這僅有的一人也顯得有點勉強,但是畢竟還是有人出手相助的,至少也證明,這個社會人與人之間還是存在信任的,這個社會還是有好人的。因此,將這樣的經歷作為評判社會信任缺失的依據,顯然顯得有點不科學,也不客觀,並不符合現實社會環境。
再者,3人中1人出手相助,也不能就以此得出社會信任缺失的結論,因為防人之心不可無,在騙子無處不在,無孔不入的社會背景下,每個人都應該對陌生人多一點防備,在涉及錢財交易時,都應該多一點心眼,多一點警惕,這本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怎能因此就否定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呢?
還有,一個陌生人突然出現在你面前,向你借錢,雖然她的理由很充分,表情很急切,但是對於每個人來説,對於這種情況的真實性還是應該仔細求證和甄別,誰知道你是不是騙子,誰知道你借錢的理由是真是假,尤其在網路詐騙屢禁不止的當下,通過微信借錢,更應該讓人多個心眼,這也是一種正常的心理,有何過錯?相反,遇見陌生人求助,不假思索,不經思考和判斷,毫無防備地借錢,這樣不僅可能是對騙子的縱容,也讓自身利益受損,更是對社會誠信的傷害。
因此,將公眾的警惕視作冷漠,將公眾的理智視作信任缺失,顯然是不正確也是不成立的。將這樣的尷尬經歷作為誠信缺失的作證不足以令人信服,也缺少冷靜深入的分析,更是社會誠信的破壞,是對人與人之間相互信任的一種不信任和歪曲表達。
與其曬這種尷尬經歷,不如多曬曬自己親身經歷的誠信實例。曬曬自己為社會誠信做了什麼,這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最有意義的,用自己的信用行為和自己經歷的信任事件,來證明社會誠信的存在,顯然要比曬尷尬經歷否定社會誠信,要理智的多,高明的多,溫暖和有用的多。(台灣網網友:朱雀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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