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勤綱(來源:臺灣聯合新聞網)
在日前陳水扁案言詞辯論的現場,兩個法律人的對照性格外突出,他們即是林勤綱與陳水扁。對於檢察官林勤綱灑淚公訴被告人陳水扁,有人不以為然,有人心頭為之震動。不以為然者,認為檢察官失去“客觀”;心頭震動者,則被這一場公義與私情的“對決”震懾得腦際轟轟作響。
眼淚難喚良知
林勤綱何許人也?據臺灣《中國時報》31日社論介紹:他是屆數較陳水扁低的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生,在校期間曾與陳水扁為宿舍舍友,共同砥礪過法律人的理想與未來。林勤綱先是擔任法官,在那個反對人士遭到追訴即以“司法迫害”譴責法院的年代,林勤綱曾是極少數能在法院里正色要求在野被告遵守法庭規則而莫敢不服的法官,被他審判的在野被告,誰都知道,他是一位剛正不阿,也從不徇私的“自己人”。
社論指出,林勤綱此次罕見地在庭上追述陳水扁對臺灣民主確有貢獻,但不能因此寬赦其犯法行為的法律責任,他事實上駁正了前一日吳淑珍自認對臺灣民主很有貢獻的辯詞;他罕見地在庭上聲淚俱下,追憶自己與被告求學期間的共同理想,質疑陳水扁為何背棄了當年的願景;他罕見地在庭上使用宗教語言,向陳水扁解釋身為老友,為何必須釘死他的過錯,來彰顯那曾經樹立的美好價值;他罕見地駁斥外界對檢方藍綠有別的指控,聲言要以陳水扁案做為終結貪腐的起點。之後陳水扁數小時的答辯,像過去在野被告一樣,對於林勤綱訴諸良心的責備回應無力。
林勤綱不是被告,竟在法庭上痛哭流涕。他因公權力在握,深知如果忘記了原初理想,可能走上什麼樣的歧途;其實他是在為被告陳水扁痛哭流涕,他看到權力如何使人脆弱,如何使人腐化,他想要使用昔日的理想,試圖召喚被告良心的發現;而陳水扁兀自企圖脫罪的辯解,只怕要讓林勤綱失望了,畢竟權力的誘惑太大,禁得起考驗的能有幾人?
苦口婆心無交集
臺灣《聯合晚報》30日社論説,林勤綱反覆述説乃至噙淚呼喚,試圖提醒陳水扁,以曾經懷抱理想、曾經作為一個改革者的身份,應真正悔悟,而不是強辯否認到底。然而,陳水扁自我抗辯的邏輯卻仍然是:“別人可以做的,我為什麼不能做?”他一路牽拖李登輝、宋楚瑜、連戰到馬英九,其指控究竟有多少事實根據都不可信,更何況,死不認錯的心態,就跟林勤綱的重點徹底相反了。
林勤綱苦口婆心,只可惜陳水扁頑抗到底,在民主改革理想的題目上,兩人始終沒有真正交集。陳水扁果真是“權力帶來腐化”的最佳“示範”啊!
眼淚灑給朋友 正義還給人民
臺灣《聯合報》31日黑白集文章則指出,林勤綱與陳水扁曾同為美麗島案大審的辯護律師,二人當年皆以追求正義自期自命。如今,陳水扁成了貪污被告,林勤綱則是蒞庭論告的檢察官。陳水扁將整個司法體系妖魔化成政治迫害者,但林勤綱的“現身”卻使陳水扁在政治及司法上皆難立足。林勤綱的言語顯示:即使是對“臺獨”及綠色民運有充分理解或曾親身參與的檢察官,也認為陳水扁罪無可逭,亦即認為陳水扁的政治辯解不可置信。
林則灑淚控告:林沒有變,變的是陳水扁。林的信念是:必須釘死陳水扁的過犯,才能讓人分清對錯!在陳水扁眼中,公訴檢察官林勤綱是政治迫害的代理人。林勤綱的自白則是在説:讓眼淚灑給朋友,將正義還給人民! (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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