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於島內公眾壓力,臺灣地區卸任領導人陳水扁15日下午發表書面聲明表示其夫婦退出民進黨,民進黨傍晚召開臨時中常會,會後黨主席蔡英文宣讀聲明稿,表示接受陳水扁夫婦退黨,並帶領所有中常委透過媒體向公眾鞠躬道歉。
臺灣《中國時報》今天發表社論説,陳水扁涉及洗錢案,似已到了民眾皆曰可殺的地步!甚至連職司追究法律責任的“監察院長”,也不忌諱公開發言的分際,忘情地應和民眾要求切腹的俚語。從政治道德面上説,陳水扁正猶如當年的陳進興,恐已罪狀定讞,人未蓋棺而評論先定。從“司法”追訴面看,真相的發掘,其實才剛剛開始。
不要以為陳水扁的道歉記者會是自首自白。他知情已久,從容布陣;帶著律師,主動出擊。看他指東打西,避重就輕;名為道歉,實為脫罪,根本沒有承認犯罪,和盤托出事實真相的意思!特別最關鍵的究竟有多少錢?錢是那裏來的?誰在搬運?誰知其事?何時知情?統統諱莫如深。最重要的問題是:錢是誰的?如果是“國家”的,怎麼拿回來?陳水扁一家早已毫無政治道德顧忌,為了保住多年來千方百計賺得的鉅額財富,藉由種種説詞故布疑陣,已經成功地使得事情更為撲朔迷離。在“司法”攻防上,早就佔儘先機。
説到揭露真相,社論認為,民眾八年夢覺,應知扁本人就是掩蓋真相、無所不用其極的大內高手;精擅于借用熏天權勢,驅使政客商賈與公權力機關為其爪牙。他是“三一九”槍擊案受害人,卻支援檢警輕率認定死無對證的陳義雄為兇手草草結案,又動用行政權力甚至“大法官釋憲”排山倒海防阻“真調會”調查,至今真相難明;其婿趙建銘父子與其“府內”所屬,借其庇蔭貪腐無節,紅衫群眾上街,民進黨誅排“十一寇”全力相挺,至今“司法”程式未盡,此中扁有何瓜葛無人追問,反而是紅衫運動諸君子相繼面臨刑事制裁;“公務機要費”案尤其經典,扁以無中生有的手法,將刑事豁免與機密特權,舞出漫天雲霞,又將吳淑珍的健康發揮的淋漓盡致,“大法官釋憲”程式也成了阻滯審判的工具,還讓“大法官”心甘情願地為他提供事後隔空指定機密的法律諮詢,致使發現真實的“司法”作業,在登出機密之前一籌莫展;至於扁一家,究竟有誰嗜財如命,聚斂無度,讓企業巨子們競相朝貢報效,官司纏身、家破人亡也無處訴苦?更是謠言滿臺,卻始終“司法”袖手,近身不得,真相如何,迄今無人問津。
此際扁為了保衛其家族偌大産業“從事公益”的機會而全力拼搏,一下子就讓檢調機關不是對手的真相戳穿。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已然自承年初得訊,疏于行動;“檢察總長”陳聰明則矢口否認當時葉盛茂曾經面報。“監察院”該不該調查一下,究竟是誰告訴了誰?還是誰沒告訴誰?阿扁當時是否已獲報告,才有當下的好整以暇?“法務部”既從“外交部”得知瑞士方面洗錢查證,為何能讓被查證的陳致中夫婦從容離境?為何在阿扁出手前了無動靜?檢調機關究竟是無能?還是放水?或是勇於內鬥,卻怯于執法?
社論更提醒,不要忘記扁對“司法”可是絕不手軟,紀錄斑斑。他視“檢察總長”為部屬,總是喚入“府內”交代辦案原則;他在群眾面前指責檢調人員勾結“立委”泄密,略無遲疑;審判見解不順其意,他也向來不假辭色,高雄與臺北的法院,均曾公開受到政治叱責;“司法”擋路,就算是授業恩師、結婚證人,也難倖免其政治勢力的摧殘。現在的“檢察總長”原係扁欽點提名,民眾本不該因此擔心其有無辦案決心,但是陳聰明與黃芳彥的交情如何,怕是揮之不去的疑問;檢方在“特別費”案中難以擺脫政治顧忌,首鼠兩端而不統一見解,歷歷在目;“大法官”最近認定行政人事任命若無“行政院長”參與即屬“違憲”,更為“檢察總長”任命的合憲性、特偵組辦案的正當性成為攻擊痛腳,恐添變數。如果“檢察總長”予人好官自為,戀棧其位,可受政治左右的印象,面對扁滿門精英嚴陣以待,他的團隊能夠抽絲剝繭、明察秋毫,成功地在法院之中發現真實,揭露真相嗎?無論是無能,還是放水,或是內鬥為能的檢調機關,必然都無法揭露真相!
社論最後指出,扁家族團隊的實力,鐵面無私如陳瑞仁、蔡守訓等執法之士,至今也是莫可奈何,現在雖然民氣可用,卻不足以支撐無能或是放水的起訴。到了法院,不論是在島內還是在海外,可是要用無懈可擊的證據,才能刑事定罪,進一步追究民事賠償。執法者團隊,你們準備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