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派”與貪污犯形成“利益共同體”

時間:2010-12-13 11:09   來源:台灣網

  一家主要的“獨派”報紙昨天花了好大的篇幅,刊登長篇文章為陳水扁辯護,宣稱扁遭判刑“毫公正公平可言”。

  文章對扁因貪污而擁有數十億元台幣,視而不見,反而揚言,特別費、政治獻金等,“都是國民黨獨裁統治時代留下的後遺症”。進而表示,扁“造成的損害,只是毀掉個人”,反而馬英九“毀掉的是臺灣的司法機制”。

  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刊載點評指出,挺扁挺到這種沒有是非的地步,實在令人浩漢!陳水扁的貪污洗錢毀掉了他所騙取的幾百萬選票,怎麼會只是他個人?馬英九完全不干預司法,縱使被恨扁者批評他還是堅持司法獨立,不僅未曾破壞司法機制,反而是彰顯了司法機制。

  點評表示,這篇文章的觀點如此偏頗,文章作者為了“以獨抗共”,奉衝撞兩岸關係的陳水扁為神明,把推動兩岸關係和平共榮的馬英九當作寇讎,根本不是站在臺灣人民福祉的立場上講話。如此言論,卻也被“獨派”報紙當作高明創作而大肆報道。

  這説明“獨派”與大貪污犯形成“利益共同體”,大貪污犯在牢中吹噓“一邊一國”,“獨派”在外為他搖旗吶喊,扁子陳致中的情形如出一轍,他被證實為召妓,卻以主張“一邊一國”來轉移視線,同樣也有一群“獨派”人士尾隨助陣。“獨派”在是非問題上如此選邊,如果不是還在相信扁所謂的“建臺基金”會分發到其身上,就是找不到其他同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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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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