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二十二日于臺中裕元花園酒店舉行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雙方簽署海峽兩岸“農産品檢疫檢驗合作”、“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以及“漁船船員勞務合作”等三項協議,成果相當豐碩。此次會談雖然因為技術性問題,沒有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但兩岸主管機關已經充份溝通意見,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必能簽署。
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社評表示,對於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的成效,可分為以下幾個方向來討論,首先,就協商制度而言,海協、海基兩會輪流在兩岸舉行協商,象徵雙方的對等,也兼顧彼此的尊嚴,更是促進兩岸關係良性互動的重要指標。兩岸對等協商的制度,根據海基會在今年六月委託臺灣民世新大學的民意調查顯示,有高達82.6%的臺灣民眾表示贊成。
其次,就協商成果而言,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簽署的四項協議,其中“農産品檢疫檢驗合作”可以建立兩岸查證、溝通與協商管道,加強疫情、資訊的取得,對於保障島內民眾健康、維護生態安全、拓展農産外銷,有極大助益。
“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包含標準、計量、檢驗、認證、消費安全五大領域,可以杜絕黑心商品、保障島內民眾權益、提升量測能量,促進産業發展、拓展市場商機。
“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可以健全兩岸漁船船員的管理制度、維護雙方權益、增進勞雇和諧、完善人權保障。
以上三項協議,都是攸關兩岸人民福祉的大事,兩會認真協商、簽署協議、解決問題、為民服務。
第三,就增進雙方合作而言,兩會自去年六月恢復協商以來,一共舉行過四次會談,簽署十二項協議與發表陸資來臺共識,這就好像兩岸在海協、海基兩會搭建的橋樑上,再建十二條高速公路,使兩岸的交流與合作更加順暢,不但縮短兩岸的實際距離,也拉近了兩岸人民的心理距離與增進彼此的了解。
社評表示,本次會談同時舉辦了“陸資來臺投資座談會”,由於我方在今年六月三十日,開放一百項産業提供陸資來臺投資,但截至目前為止,大陸企業來臺投資僅有22個案例,投資金額新台幣11.9億元,除因應直航的航空公司外,多半集中在批發、資訊處理服務業、投資金額並不大。此時此刻,需要我們為兩岸雙向投資搭起合作的橋梁,這也顯示兩會舉辦“陸資來臺投資座談會”具有重大意義。
第四,就檢討過去與策進未來方面,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也對過去協議執行情形進行檢討、並未未來協商議題進行會談。
在過去協議執行情形方面,例如,在兩岸空運直航方面,包括“客貨轉机”、航班增加與配置、起降時間安排等問題;在觀光客來臺方面,大陸組團社數目過少、旅行業者向大陸組團社收款等問題;在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方面,關於刑事犯的遣返,仍有待加強合作。
在未來些商議題方面,兩岸考慮商談之議題,包括智慧財産權保護與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等。
兩岸經貿關係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關係極為密切。在兩岸關係這麼密切的情況之下,在加上兩岸血緣相同、文化同源、地理位置相近,如何建立雙方的和平、穩定、繁榮的互動架構,讓人民有安心的生活環境,有事做;企業有安定的經營環境,有錢賺;經濟能有安全的發展環境,有願景,實現“兩岸和平,經濟雙贏”,共同因應全球化、區域經濟整合的挑戰,是兩岸當局最重要工作。
社評最後説,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在兩會“開誠佈公、務實協商”下,簽署海峽兩岸“農産品檢疫檢驗合作”、“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以及“漁船船員勞務合作”等三項協議,成果相當豐碩,相信未來兩岸關係在海協、海基兩會持續的努力下,必能在協商、交流、服務三大領域,充分展現“對等協商,為民服務”的功能,為兩岸人民開創安居樂業的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