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控告臺灣《壹週刊》報道他疑似召妓敗訴,高雄地方法院判決直指召妓男就是他。香港中評社今日刊文指出,陳致中從7月下旬週刊爆料後在神明前發誓“如果‘開查某’就退選!”乃至告《壹週刊》告輸又推説遭到政治追殺,行為、口氣完全是他爸的翻版。臺灣政壇,關了一個陳水扁,又來了一個陳致中!
全文摘編如下:
因龍潭購地等案被判19年定讞的陳水扁,自2006年爆發“公務機要費”案便充分展現他能拗、敢拗,絕口不認錯的本事。扁在為自己辯護時不僅滿口謊言,更為了取信於人,大膽以下臺做賭注發重誓。最經典的就是吳淑珍SOGO禮券案發生時,扁大剌剌地透過“總統府”發佈聲明稿表示,“如果陳水扁或其家人有直接拿過李恒隆等人的禮券,願意辭職下臺。”最後證明,吳淑珍的確收了禮券,但是“間接”非“直接”,扁當然不肯下臺。
陳致中得到乃父真傳,不論是因應父母遭判重刑、籌組“一邊一國連線”選市議員、《壹週刊》召妓報導案等等,家傳功力展露無遺。現在的陳致中早已不是3、4年前那個講話還有點結巴、靦腆的青年,他造勢手法百分百傚法陳水扁,至少在“悲情牌”方面運用得爐火純青。最新力作就是在陪同母親探父之後向媒體轉述父母訣別內容。
在《壹週刊》報道陳致中疑似召妓、邱毅繼續追打之後,陳致中除了否認,更高調提告。這也是扁家的習慣,目的在先聲奪人,看準一般人都怕吃官司的心理,産生嚇阻作用。在“公務機要費”案爆發後,邱毅等人都被陳水扁、陳致中、陳幸妤等人告過。現在對照起來,扁家當時是明知自己不會贏也要告。
陳致中這次大膽告《壹週刊》,事先有過盤算,他自認提出民事訴訟,《壹週刊》就得自行舉證,他咬定《壹週刊》已坦承沒有拍到照片,拿不出證據,他立於不敗之地。沒想到《壹週刊》手中握有記者訪問應召女“妮可”的錄音帶,做為呈堂證物,法院又調閱他的手機通聯記錄、追查其住家監視器錄影帶等等,認定《壹週刊》報道為事實,判決陳致中敗訴。
不過,不管法院判決結果如何,陳致中還是拿出家傳的老招,一切都推給政治迫害。這一招陳水扁已經一用再用,陳致中繼續撿來用。就像陳致中曾發誓:“如果我‘開查某’(嫖妓)就退選!”如今,他卻説“這件事不是事實,我絕對不會退縮,會越戰越勇。”
扁家硬拗的招式代代相傳,扁珍這次各被判19年之後,除了極少數深綠支援者,民進黨內幾乎沒人站出來聲援。陳致中被法院判決直指他就是“召妓男”,綠營更是沒人吭氣。召妓案判決出爐後,連加入其“一邊一國連線”的候選人都尷尬萬分,至少在臺北市,若干連線候選人都悄悄收起這塊招牌。不過,陳致中不論如何還是會拗到底,就像他的父母。